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方案2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0-02 16:45:03
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方案2篇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方案 基本标准(70分)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 单位加分项(30分)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方案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方案
标准(70分)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单位加分项(30分)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诚信友善,家庭和睦,人际关系良好。掌握相关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较强的健康意识,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掌握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相关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具有正确的自救、互救能力。了解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防治常识。践行健康工作方式,严格遵守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佩戴或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自觉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及健康教育活动;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职业健康达人评分表内
容
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在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拒绝违章作业;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敢于批评、检举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醒身边同事纠正不健康行为方式。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做法,宣传与传播作用显著。热心职业健康公益事业,能够带动本单位和身边劳动者践行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重视每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不同形式组织活动。连续3年(含)以上组织活动的,可得满分。积极参加山东省首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1件作品(含)以上获得奖励的,可得满分。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近3年来参加活动并获得奖励的,可得满分。重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有相关人员、机构或场地并经常组织活动的,可得满分。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80%及以上的,可得3分,达到,90%及以上的,可得满分。总分
分值 得分5分5分5分5分5分5分5分5分5分
5分5分5分5分5分6分6分6分6分6分
篇二: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方案
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我市职业病危害治理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省、鹰潭市卫健委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鹰潭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 XX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和“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范围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石材加工企业(以下简称“治理企业”)。
(三)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市职业病危害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基本落实。治理企业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 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 85%以上,达到国家和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目标要求。
二、步骤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 年 4 月-8 月) 1.确定治理企业 国家卫健委将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设立专项治理模块,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卡”等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为基础,结合我市 2020、2021 年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数据,摸清辖区内治理企业基本情况,建立治理企业基础台账。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企业、辖区范围内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全部纳入治理企业清单:(1)2019年以来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企业;(2)存在粉尘、化学毒物或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的企业;(3)2020年以来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含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直接投产运行的企业;(4)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近三年内却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现
状评价的企业;(5)2019 年以来受到职业健康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整改后仍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的企业。
6 月底前完成治理企业名单的核定工作,6 月 20 日前报鹰潭市卫健委。
2.做好培训指导 为保证专项治理方案合法、规范、有效推进,市卫健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规范性培训,有针对性地指导治理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见附表),组织加强对经开区、铜拆解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用人单位的培训指导,明确专项治理目标要求。
(二)治理整改阶段(2022 年 9 月-2025 年 6 月) 1.开展治理整改 市卫健委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督促治理企业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超标岗位名称、超标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治理企业应根据整改方案开展治理工作,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对于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治理企业必须采取有效个体防护、减少接触时间等管理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并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针对管理措施是否满足防护要求,治理企业应
组织开展评价工作,重点针对超标岗位涉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综合效果开展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
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治理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由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相应检测报告。治理企业应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专项治理模块中提交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2.开展督促指导 市卫健委发挥属地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和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治理企业的督促指导,积极探索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指导等帮扶模式,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治理帮扶。对治理积极、成效显著的治理企业,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引导其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和“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评选;对治理不到位的治理企业,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治理企业,要依法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 XX 市政府予以关闭。
市卫健委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等专业力量,督促指导治理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精准掌握治理企业治理状态,对未整改和整改中的治理企业及时做到整改完毕销号。依法查处治理企业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指导销号企业不断巩固、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3.时间进度安排
2022年10月底前,市卫健委依法依规对纳入治理企业全面下达执法文书,督促治理企业限期做好定期检测、项目评价、现状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对取得检测结果的治理企业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根据前期治理进展情况,对未开展整改工作的治理企业全面检查、依法处罚;对整改中的治理企业组织巡回指导,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治理企业开展重点督导、执法处罚。
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0 月,对治理工作滞后的企业开展重点督导和监督执法。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6 月,采取市县联动,分片开展评估验收、查漏补缺,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省级优势力量予以解决。
4.做好年度总结 市卫健委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年度总结,每年 11 月10 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专项治理方案报送鹰潭市卫健委。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 年 7 月-12 月)
市卫健委做好全面总结工作,客观评价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2025 年 11 月 5 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送鹰潭市卫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 XX 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 XX(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XX(市卫健委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XX 任办公室主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细化治理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市卫健委督促治理企业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关键,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对于无法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或工程技术措施无法使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的治理企业,要督促其加强个体防护等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强化监督执法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大对治理企业随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对弄虚作假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不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为
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管理。对在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跟进、倒查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和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基层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职业病危害治理企业自查表 2.职业病危害治理企业基本情况汇总登记表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治理企业自查表
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业类型 接触职 业危害 人数 是否进 行项目 申报 2019 年以来是否开展 上一次检测结果 (超标数量/检测数量)
定期检测 项目评价 (如有)
现状评价 (严重类)
粉尘 化学毒物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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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另附具体整改方案,至少包括超标岗位名称、超标原因、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资金保障
附件 2
职业病危害治理企业基本情况汇总登记表
填报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
序号 行业编码[1] 企业名称 地区 规模[2] 注册类型[3] 从业人员总数 接触尘毒噪职业病危害人数 是否进行 职业病危 害项目 申报 近三年是否开展 作业岗位超标数量/检测数量 定期 检测 职业病 危害评 价 粉尘 化学 毒物 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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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
2.规模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大型(从业人员≥1000 人,营业收入≥4000 万元)、中型(300≤从业人员<1000 人,2000 万元≤营业收入<4000 万元)、小型(20≤从业人员<300 人,3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 人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
3.注册类型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央企、地方国有、集体、私营、港澳台企、外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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