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18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2-15 15:35:03

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18篇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工作心得:做好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最新)  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18篇,供大家参考。

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18篇

篇一: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工作心得:做好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最新)

  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审查调查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重要法宝。

  做好审查调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题中应有之义。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更重要的在于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源就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化、党纪国法意识缺失。因此,注重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其政策引导、思想转化、观念重构功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从审查调查对象的群体特征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促使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的突破口。审查调查对象一般是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其群体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扭曲的价值观。大多数审查调查对象曾行使公权力,并拥有一定社会地位,且伴随着职务违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虚荣心和优越感,使得审查调查对象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产生严重冲突。要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重点在于转变其价值观,而思想政治工作无疑是很好的突破口。二是潜在的对抗意识。审查调查对象都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具有普遍的职务优越感,突然转变身份接受组织审查调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抗意识,这主要源自长期形成的意识,而改变这种意识的良方正是思想政治教育。

  从审查调查工作实践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有力武器。大量案例表明,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审查调查对象,使其知错悔错改错、端正态度、配合调查,能够有效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

  出忏悔和反思材料。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开创性意义,应认真学习领会并实践运用。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通过交流来获取、确立正确的立场观点,从而使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审查调查对象也享有权利,不能因为他们违纪违法而忽视了他们对尊重和认知的需要。因此,要从小处着眼,不仅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上、在谈话方式上、在日常生活上给予关心,更要在情感上给予关怀,通过推心置腹地谈心谈话,减轻审查调查对象心理压力,达到思想转化、消除对立、认罪悔过的效果。找准问题症结,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查调查对象普遍存在的侥幸、对抗、悲观等心理,本着“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因人施教,适时推进,沉默时耐心疏导,过激时劝其冷静,悲观时坚定信心,侥幸时当头棒喝,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方面,充分运用法律的威慑力和纪律的严肃性,既依规依纪指出其行为性质的后果,又依规依纪指出争取从轻处理的出

  路,促其主动交代问题。另一方面,要运用证据思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证据、利用证据,打消审查调查对象的侥幸心理,促其态度转化。

  围绕有效取证,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审查调查对象就违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能够详细、具体地反映违纪行为的背景、动机、目的和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结果等,并结合相关物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因此,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要立足于收集有效证据,进行主动教育,帮助审查调查对象认清形势,以平等的关系、真诚的态度,消除对立情绪,不断增强“如实供述是最好出路”的思想认同。

  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在审查调查对象刚接受审查调查时,着眼于审查调查对象在本阶段心理落差明显、对抗情绪较强等特点,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的相关要求,对审查调查对象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既严格依法收集证据,又靠组织关怀感化。实践中,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审查调查谈话“开篇”,用理想信念教育感化,向被谈话人亮明政策,促其在思想上发生积极转变,让他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真诚悔错改错。

  审查调查期间,谈话对象往往会出现侥幸、对抗、戒备等心理,外在表现就是拒不开口,导致谈话僵持。此时谈话,要避免直奔主题,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认同、渗透转化和观念重构作用,在充分掌握和分析审查调查对象的性格、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家庭等审查调查对象关心关注的重点为切入口,严肃点明其面临的处境及后果,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关切需要,通过“攻心”达到“共情”目的,与审查调查对象“交心”做朋友,使其愿意真诚交流,打开僵局。

  从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理变化角度来看,一个案件的突破过程,往往会呈现防御、动摇和反复三个阶段。因此,当审查调查对象在试探质疑组织到底掌握自己多少问题时,谈话人员重点要打破其侥幸心理。适时突出已掌握的关键证据,给审查调查对象形成巨大压力,促使侥幸心理向悔罪心理转化。

  审查调查对象已经交代部分问题或全部问题后,往往产生畏惧、悲观心理,以及因担心丧失亲情、友情而产生的内疚心理。此时谈话应关注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理状态,换位思考,帮其纾解心理压力。如从人情、法理、家庭等多角度入手,点明其违纪违法行为由综合因素导致,打消其心理顾虑,以此减少罪责感。

  在审查调查结束后,移送起诉前,谈话人员要从审查调查对象的角度看问题、讲道理,帮助其分析人生轨迹,肯定其取得的成绩,深入交流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要着重指出观念体系中的错误部分,引导审查调查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敦促其认真书写忏悔书,使其真正认罪、悔罪。

  做好审查调查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树立长期的工作理念,坚持分析审查调查对象群体特征,总结把握审查调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持之以恒加以落实,更好实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

  

篇二: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日益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与过去相比,类型、规模、性质以及涉案人数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抗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向高智能化、高科技化方向发展,案情错综复杂,窝案串案多、涉及人员多、违纪违法金额大、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突出,查处难度增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做好准备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孙武曾经说过:“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毛泽东同志也曾经指出:“指挥员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联系起来的思索。”打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办案也不办无准备之案。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涉及对象多是领导干部,政治性强,智商高,牵涉面广,人际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果不做好充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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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全面考虑,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偏差,使案件搁浅,甚至产生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不仅打草惊蛇,使查办案件陷入困境,甚至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鉴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办案人员在办案前要想到查什么、怎么查,要从可能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全面考虑,认真分析案情,理清查案思路,做好充分准备,这是十分必要的。

  1、认真分析举报线索,仔细排查重点疑点。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线索中,多数来源于职工群众的举报,而多数举报信访件是不署名或假名举报。或出于反腐败的正义感、责任感,或是当事人举报,这样的线索客观、具体,比较真实可靠,可查性强,成案率高。对这样的线索,办案人员要尽可能找到举报人调查核实,可尽快打开局面。有的是出于泄私愤、图报复,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对一些问题只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这样的线索往往是添枝加叶,小题大做,言过其实的多,扩大事实的多。对这样的案件线索,要把握举报人的心理,矫正好心态,排除干扰,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认真分析线索的可查性,仔细推敲可查线索中的重点和疑点,不要放过看来不重要的线索,也不要按有错线索去推断,做到求真务实,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在全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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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地分析案情,明确重点和非重点后,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列出调查提纲,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制定出周密的调查方案。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过,抓住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抓主要矛盾,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无论所反映的问题有多么严重、涉案金额有多大、涉及人员有多少、情节有多么复杂、范围有多广,必须全面、认真地分析反映材料,熟悉案情线索,明确查案重点,做到心中有数。要先准确、集中地从一两个关键线索中抓住能够按照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理的问题入手。按照先求立案、再求发展、先取小胜、再获大胜的办案思路,筛选案件线索,紧紧抓住有利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害问题,采取积极稳妥、谨慎、隐蔽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

  二、掌握涉案人员心理,采取相应的心理对策掌握和运用心理学,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知识,掌握涉案人员的心理特点和变化,对于办案人员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被调查人员的不同年龄、职位、性格、气质、思维方式,主、次要责任等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谈话语言、谈话角度和谈话方式。涉案人员的心理特征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侥幸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自认为自己做得很诡秘、巧妙,不会被发现,感到在管理的漏洞中可以浑水摸鱼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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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留下证据,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和“铁关系”不会出卖自己并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总认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对这种心理人员,要采取政策攻心,用典型案例进行引导,攻破心理防线和实体防线,使审查对象真正感到说实话、交代问题对自己有利,配合组织调查。

  2、恐惧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害怕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后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会丢面子,无脸见人,而产生罪责感。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循循善诱,矫正好心态,使其正确面对现实和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消除恐惧心理的目的。

  3、避重就轻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故意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寻找借口,推脱责任,说小不说大,说轻不说重,说现象不说本质,说过程不说问题,企图蒙混过关。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利用有力的充分证据,单刀直入,击中要害,使其无退路,在证据面前就范。

  4、表功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以前的荣誉光环表功,大讲自己的成绩和功劳,骄傲自大,企图以成绩和功劳迷惑办案人员。对这种心理的人员,首先让他“住嘴”,明确地告诉他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因为违纪违法问题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不是工会组织等其他部门对其立功授奖,要面对现实,正确对待自己的功与过,从而打消企图以成绩和功劳来遮挡问题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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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抗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对组织的调查存在抵触情绪,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敌视,明争暗抗,寻找理由,回避问题,拒不认错。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寻找其自身的弱点,狠打“痛点”,刚柔并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教育启发作用,使其心理上受到震慑,认识到早交代、早解脱,早交代、能从宽。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力的证据围堵,使其在证据面前,感到事情已经败露,不得不认错。但一定要注意不能不分先后,和盘托出,让涉案人员掌握了底细,造成被动。当涉案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又要给其政策和机会及出路,让其信任组织,从而克服消极对抗心理。

  6、认错懊悔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了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在政策的感召下,从心态上由不认错到配合组织交代问题后表现一种懊悔心理。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充分体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关心他们,体贴他们,让他们真正感到组织的关怀、教育和挽救。

  三、正确使用“两规”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两规”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助于排除干扰,及时突破大案要案。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采取“两规”措施而成功突破的。在我接触的审查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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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这样的说法:“这违纪、那违规,最害怕的是‘两规’”。这说明了“两规”措施对于震慑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使用“两规”措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001)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通知》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禁逼供、打骂和体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加看管,严防出现伤亡事故。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实行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总之,正确使用“两规”措施,敢于使用是前提,善于使用是关键,慎重使用是保证。从而达到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又要有效地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办案人员与涉案人员谈话是调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涉案人员的口供陈述,是通过办案人员以笔录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证据的。因此,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是查办案件的关键。1、记录人要具备三种能力。首先,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流畅能力。不仅书写速度快,而要字体规范,内容清楚。其次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概括能力。对涉案人员所证实、陈述的案件事实,要综合归纳和概括。再是全面掌握案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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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关键问题的能力。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情节、关键性问题,记录要求详细、具体、准确。

  2、要做好记录前充分准备。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办案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熟悉案情。要有明确的分工,谁问谁记,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共同研究拟定周密的调查计划和谈话要点,制定谈话和笔录提纲,明确谈话的目的和任务,二人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使谈话和记录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要充分,包括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对突如其来变化的随机应变准备。

  3、认真制作笔录,提高笔录质量。一是第一份笔录应该记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简历、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状况、以前是否受过处理和处罚、是否人大代表以及与其他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在记录涉案人员口供陈述时,要重视情节,把握关键,掌握好哪些该详记、哪些该略记,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字词、俗语,一个字也不能漏掉。对于大概、大约、好像、印象、如果等一类闪烁其词的字词,一般不用,但确实对某些事情记不清时可暂且先用,待以后回忆清楚后再更正,以免到定性处理时说证据不确凿。三是对一些有抵触对抗情绪、狡辩或沉默不语的涉案人员,也要记录谈话时的边线,这可以记载涉案人员的态度。四是坚持一事一清。记录时一定要把一件事问清楚后再记清楚,切忌一会说东、一会记西。对于重要证词千万不要怕费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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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省事,因为打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不容易,找到一个证人也不容易,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如果丢失机会,会增加不少工作量或使证据丧失有效力。五是当记录人记完后,记录人或谈话人要对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不准确的词句或有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不仅是一项艺术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思维复杂、操作多变、运作繁杂的系统工程。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从案件线索的分析、筛选,调查方案的制定,突破口的选择,到谈话艺术,办案技巧,谈话笔录的制作等程序和环节,都要紧紧相连,环环相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才能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办案本领,才能在办案中有所作为,抓得准、办得好,才能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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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准确掌握审查调查谈话对象心理

  谈话,是对人心不人性的深刻把握。弗洛伊德指出:人的基本欲望是寻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人满足其基本欲望的行为一旦叐挫,攻击便成为最原始、最普遍的反应。这就是心理学中“挫折攻击论”的理论基础。谈话对象在趋利避害心理规律的支配下,在强大的谈话攻势下,必然首先呈现畏罪心理,并伴随产生逃避心理、恐慌心理和戒备心理,以及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等。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也就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

  一、本能的戒备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在身处困境时,都会产生一种尽快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它是不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这种心理的产生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上,谈话双方地位、处境、目的等均丌相同,决定了谈话对象始终处二戒备和警惕状态;主观上,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畏罪心理,害怕叐到追究、处罚,出二其自卫本能而产生戒备心理。对此,我们可以首先不谈话对象自由交谈,丌急二触及案件亊实特别是细节。待谈话对象戒备心理松弛下来后伺机而动,适时将谈话引入正题。

  事、自然的抵触心理。抵触心理是谈话对象出二自卫而产生的一种消枀情绪。它是对抗谈话、逃避处罚的心理反应。谈话对象出现抵触情绪时,往往会使谈话陷入僵局。对此,我们应沉心静气,丌疾丌徐,耐心不其迚行周旋,在形成相应的交流不沟通基础之后,对其抵触情绪产生的基础迚行有针对性的瓦解,逐步削减、转化抵触心理,有效掌控谈话迚程。

  三、强烈的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谈话对象害怕问题被揭露而叐到追究、处罚的一种心理。畏罪心理丌仅直接阻碍谈话对象如实、彻底地交代相关问题,而丏还会派生出侥幸心理、戒备心理,以及产生紧张、绝望等消枀情绪。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心理也可能成为其如实交代问题的动机。

  对此,我们应采叏打拉结合的策略,在严肃指出问题的同时,明确给予其出路,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将其畏罪心理转化为争叏宽大处理的动力源。

  四、明显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谈话对象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反调查措施到位,可以逃避处罚的一种自信的心理状态。具有这种心理的谈话对象,在谈话中枀力试探谈话人员掌握证据的情况及谈话能力,以制定防御措施。戒者以守为攻,辩解否认;戒者缄默丌语,守口如瓶;戒者主动反击,寻找谈话人员问话中的漏洞。对此,我们可以直接反击,指出其侥幸心理赖以存在的基础已丌复存在,也可以迂回侧击,适时点破,打消其侥幸心理。

  六、清晰的底线心理。对具有清醒认识的谈话对象来说,一开始可能会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但他们更注重二对各方大势的观察、分析和把握。可能迚行一些对抗,但他们会始终把握对抗的度,保持斗而丌破,既丌想承担丌配合的后果,又丌愿轻易“缴械”。因为对抗丌是他们的目的,而只是手段。通过一定程度对抗,摸清谈话人员对其情况了解多少、了解到什么程度,从而确定自己的底线,争叏一个“最有利”的结局。所以,他们往往选择走一步看一步、一步一步往后退、步步为营的戓术。即使那些看起来态度比较好的谈话对象,甚至是自动投案的谈话对象,也丌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把所有的问题讲清楚。有的谈话对象甚至还讲条件、要政策,企图不组织讨价还价。对此,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将计就计、顺势而为,既严肃指出其问题,又给其指出一条明路,一步一步促其选择坦白。

  七、严重的失衡心理。有的人对二自己被查很丌服气,甚至公开叫板,“别人为什么没亊儿”“怎么就我倒霉”等等。这就是失衡心理的典型表现。有的人以为丌止自己一个人腐败,所以一旦亊情败露,组织对他采叏措施,他就有一千个、一万个丌甘心,心态瞬间严重失衡。对此,我们丌

  必大惊小怪。可以先当会儿听众,让他说。再问他,也许你说的是亊实,但是我们讲的是证据,你说有人也腐败,你可以丼报。现在,我们要听的是你对自己问题的态度不认识,你把自己的问题谈清楚了,我们会给你留下与门时间和机会检丼揭収。只要属实,组织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丌管是谁,丌管地位多高,都将一查到底,决丌姑息。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设置了前提,先谈自己的问题;第事,光嘴说丌行,还得有真凭实据,也暗示我们已经掌握他的真凭实据;第三,亮明态度,丌管是谁,当然也包括谈话对象在内,只要搞腐败,就丌会有好下场;第四,坦白

  交代、检丼立功,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样就有力、有理、有节地破解了谈话对象的失衡心理。

  上述心理状态,主要是由二谈话对象的个性特征、心理素质、作案手段以及思想意识、成长经历等丌同而产生的,还要根据其丌同的心理状态,因人、因亊、因时,采叏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忌千篇一律。

  

  

篇四: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比如有一些留置对象或对审查调查谈话不理解有误解或高估并依赖自己所谓的关系网保护伞或轻信与他人订立的攻守同盟或直接耍赖无理取闹对于这些情况必须及时给予正面回应迎头痛击让其认清事实配合组织调查

  【实务】审查调查中如何用好纪法威慑

  2021年如果遇见,99%的纪检监察干部会做同样的决定!2021年我们都是担当人有奖征集原创文章,分享是一种力量!纪委监委小说《梅山会》隆重出版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委伍思平黄磊高质量的审查调查工作必须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倘若说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那纪法威慑就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雷霆手段”。对少数存在较重对抗心理和侥幸心理,通过毁灭、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等各种手段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必须及时对其错误思想及恶劣态度进行严肃批评、严厉纠正,释放纪法威慑以维护审查调查的严肃性。一要营造氛围,树立威严。审查调查谈话,本就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纪国法的威严、调查措施和惩处手段的严厉,必须持续向被谈话人传递,使之心存敬畏,不敢欺瞒。这既要谈话人员“内外兼修”,树立良好形象和工作权威,同时也要营造谈话的严肃氛围,展示组织的严管厚爱、查清事实的坚定决心,瓦解被谈话人的对抗心理,建立对话的基础,让被谈话人更易于接受批评教育,主动坦白认识错误。如笔者在审查调查某水体污染案时,对某县分管领导陈某进行谈话,陈某因思想上有“疙瘩”,谈话前有抵触情绪。谈话人员在谈话时,让陈某在“被谈话人”座位牌前入座,陈某开始脸色有些不悦,但感受到谈话的严肃性后,逐渐摆正心态,听进谈话人员所讲的道理,认识到失责问题的严重性,作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和自我批评。二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决定其不同于日常的交流谈话,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更像是不见硝烟、严肃激烈的心理战场,是正邪对抗的角力过程,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比如有一些留置对象,或对审查调查谈话不理解、有误解,或高估并依赖自己所谓的“关系网”“保护伞”,或轻信与他人订立的攻守同盟,或直

  接耍赖、无理取闹,对于这些情况必须及时给予正面回应、迎头痛击,让其认清事实,配合组织调查。如笔者在找某单位负责人刘某谈话时,刘某非常不理解,认为是有意针对他,以极不耐烦的态度讲了很多不理智的话。谈话人员当即对他进行严肃批评:“接受谈话和调查,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义务,组织找你谈话,是因为有涉及你的问题线索,履行了审批程序,是正当的组织行为,你怎么能以这种态度面对?你如果没有问题,任谁也不能对你立案追究,有问题,组织上必然会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谈话人员告诫刘某一定不能“意气用事”,要实事求是剖析解答问题,以诚恳的态度接受谈话。刘某想了想,也觉得自己确实太鲁莽,乱猜乱讲于事无补,于己无益,最后积极配合并承认了自己的有关问题。

  三要以理服人,善于批评。释放纪法威慑绝对不是逞个人威风,更不能搞人身攻击、人格侮辱,而是针对被谈话人的错误思想和恶劣态度,进行严肃批评,促其转变思想、端正态度。批评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实事求是,切忌主观武断,纠缠于非原则或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要秉持公心,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不能口大气粗、歧视审查调查对象;要耐心细致,换位思考、深入浅出,杜绝急躁情绪。如我们查处的某国有企业经理谢某,将单位巨额公款挪用给下属李某投资经商,在接受调查前,其层层设防,做了充足的对抗准备。谈话时,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没有问题,谈话人员没有着急,而是从事实出发,一层一层剥去其谎言的“外衣”。谈话人员先是指出其决定将公款转出的事实,在其狡辩说“为公”,为“救活”企业时,谈话人员指出钱的用途、去向已经查明。在其辩解说不知情且没有谋取利益后,谈话人员将其与公款使用人共同在外地投资转账的证据进行出示。面对哑口无言的谢某,谈话人员严厉告诫其狡辩改变不了事实,只会让自己的态度变量越变越糟,最终难以争取到从宽处理的出路。谢某在纪法威慑下幡然醒悟,如实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的来龙去脉,交代后还特地为自己之前的错误言行道歉。

  

  

篇五: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对二重要证词千万丌要怕费力丌能图省亊因为打破一丧人的心理防线丌容易找到一丧证人也丌容易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如果丢失机会会增加彔人戒谈话人要对记彔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丌准确的词句戒有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日益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与过去相比,类型、规模、性质以及涉案人数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抗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向高智能化、高科技化方向发展,案情错综复杂,窝案串案多、涉及人员多、违纪违法金额大、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突出,查处难度增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做好准备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孙武曾经说过:“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毛泽东同志也曾经指出:“指挥员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联系起来的思索。”打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办案也不办无准备之案。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涉及对象多是领导干部,政治性强,智商高,牵涉面广,人际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果不做好充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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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全面考虑,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偏差,使案件搁浅,甚至产生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不仅打草惊蛇,使查办案件陷入困境,甚至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鉴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办案人员在办案前要想到查什么、怎么查,要从可能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全面考虑,认真分析案情,理清查案思路,做好充分准备,这是十分必要的。

  1、认真分析举报线索,仔细排查重点疑点。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线索中,多数来源于职工群众的举报,而多数举报信访件是不署名或假名举报。或出于反腐败的正义感、责任感,或是当事人举报,这样的线索客观、具体,比较真实可靠,可查性强,成案率高。对这样的线索,办案人员要尽可能找到举报人调查核实,可尽快打开局面。有的是出于泄私愤、图报复,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对一些问题只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这样的线索往往是添枝加叶,小题大做,言过其实的多,扩大事实的多。对这样的案件线索,要把握举报人的心理,矫正好心态,排除干扰,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认真分析线索的可查性,仔细推敲可查线索中的重点和疑点,不要放过看来不重要的线索,也不要按有错线索去推断,做到求真务实,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在全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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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地分析案情,明确重点和非重点后,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列出调查提纲,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制定出周密的调查方案。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过,抓住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抓主要矛盾,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无论所反映的问题有多么严重、涉案金额有多大、涉及人员有多少、情节有多么复杂、范围有多广,必须全面、认真地分析反映材料,熟悉案情线索,明确查案重点,做到心中有数。要先准确、集中地从一两个关键线索中抓住能够按照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理的问题入手。按照先求立案、再求发展、先取小胜、再获大胜的办案思路,筛选案件线索,紧紧抓住有利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害问题,采取积极稳妥、谨慎、隐蔽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

  二、掌握涉案人员心理,采取相应的心理对策掌握和运用心理学,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知识,掌握涉案人员的心理特点和变化,对于办案人员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被调查人员的不同年龄、职位、性格、气质、思维方式,主、次要责任等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谈话语言、谈话角度和谈话方式。涉案人员的心理特征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侥幸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自认为自己做得很诡秘、巧妙,不会被发现,感到在管理的漏洞中可以浑水摸鱼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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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留下证据,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和“铁关系”不会出卖自己并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总认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对这种心理人员,要采取政策攻心,用典型案例进行引导,攻破心理防线和实体防线,使审查对象真正感到说实话、交代问题对自己有利,配合组织调查。

  2、恐惧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害怕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后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会丢面子,无脸见人,而产生罪责感。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循循善诱,矫正好心态,使其正确面对现实和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消除恐惧心理的目的。

  3、避重就轻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故意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寻找借口,推脱责任,说小不说大,说轻不说重,说现象不说本质,说过程不说问题,企图蒙混过关。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利用有力的充分证据,单刀直入,击中要害,使其无退路,在证据面前就范。

  4、表功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以前的荣誉光环表功,大讲自己的成绩和功劳,骄傲自大,企图以成绩和功劳迷惑办案人员。对这种心理的人员,首先让他“住嘴”,明确地告诉他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因为违纪违法问题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不是工会组织等其他部门对其立功授奖,要面对现实,正确对待自己的功与过,从而打消企图以成绩和功劳来遮挡问题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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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抗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对组织的调查存在抵触情绪,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敌视,明争暗抗,寻找理由,回避问题,拒不认错。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寻找其自身的弱点,狠打“痛点”,刚柔并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教育启发作用,使其心理上受到震慑,认识到早交代、早解脱,早交代、能从宽。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力的证据围堵,使其在证据面前,感到事情已经败露,不得不认错。但一定要注意不能不分先后,和盘托出,让涉案人员掌握了底细,造成被动。当涉案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又要给其政策和机会及出路,让其信任组织,从而克服消极对抗心理。

  6、认错懊悔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了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在政策的感召下,从心态上由不认错到配合组织交代问题后表现一种懊悔心理。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充分体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关心他们,体贴他们,让他们真正感到组织的关怀、教育和挽救。

  三、正确使用“两规”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两规”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助于排除干扰,及时突破大案要案。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采取“两规”措施而成功突破的。在我接触的审查对象中

  5

  就有这样的说法:“这违纪、那违规,最害怕的是‘两规’”。这说明了“两规”措施对于震慑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使用“两规”措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001)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通知》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禁逼供、打骂和体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加看管,严防出现伤亡事故。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实行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总之,正确使用“两规”措施,敢于使用是前提,善于使用是关键,慎重使用是保证。从而达到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又要有效地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办案人员与涉案人员谈话是调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涉案人员的口供陈述,是通过办案人员以笔录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证据的。因此,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是查办案件的关键。1、记录人要具备三种能力。首先,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流畅能力。不仅书写速度快,而要字体规范,内容清楚。其次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概括能力。对涉案人员所证实、陈述的案件事实,要综合归纳和概括。再是全面掌握案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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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关键问题的能力。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情节、关键性问题,记录要求详细、具体、准确。

  2、要做好记录前充分准备。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办案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熟悉案情。要有明确的分工,谁问谁记,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共同研究拟定周密的调查计划和谈话要点,制定谈话和笔录提纲,明确谈话的目的和任务,二人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使谈话和记录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要充分,包括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对突如其来变化的随机应变准备。

  3、认真制作笔录,提高笔录质量。一是第一份笔录应该记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简历、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状况、以前是否受过处理和处罚、是否人大代表以及与其他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在记录涉案人员口供陈述时,要重视情节,把握关键,掌握好哪些该详记、哪些该略记,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字词、俗语,一个字也不能漏掉。对于大概、大约、好像、印象、如果等一类闪烁其词的字词,一般不用,但确实对某些事情记不清时可暂且先用,待以后回忆清楚后再更正,以免到定性处理时说证据不确凿。三是对一些有抵触对抗情绪、狡辩或沉默不语的涉案人员,也要记录谈话时的边线,这可以记载涉案人员的态度。四是坚持一事一清。记录时一定要把一件事问清楚后再记清楚,切忌一会说东、一会记西。对于重要证词千万不要怕费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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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省事,因为打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不容易,找到一个证人也不容易,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如果丢失机会,会增加不少工作量或使证据丧失有效力。五是当记录人记完后,记录人或谈话人要对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不准确的词句或有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不仅是一项艺术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思维复杂、操作多变、运作繁杂的系统工程。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从案件线索的分析、筛选,调查方案的制定,突破口的选择,到谈话艺术,办案技巧,谈话笔录的制作等程序和环节,都要紧紧相连,环环相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才能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办案本领,才能在办案中有所作为,抓得准、办得好,才能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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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日益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与过去相比,类型、规模、性质以及涉案人数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抗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向高智能化、高科技化方向发展,案情错综复杂,窝案串案多、涉及人员多、违纪违法金额大、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突出,查处难度增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做好准备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孙武曾经说过:“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毛泽东同志也曾经指出:“指挥员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联系起来的思索。”打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办案也不办无准备之案。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涉及对象多是领导干部,政治性强,智商高,牵涉面广,人际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果不做好充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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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全面考虑,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偏差,使案件搁浅,甚至产生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不仅打草惊蛇,使查办案件陷入困境,甚至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鉴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办案人员在办案前要想到查什么、怎么查,要从可能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全面考虑,认真分析案情,理清查案思路,做好充分准备,这是十分必要的。

  1、认真分析举报线索,仔细排查重点疑点。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线索中,多数来源于职工群众的举报,而多数举报信访件是不署名或假名举报。或出于反腐败的正义感、责任感,或是当事人举报,这样的线索客观、具体,比较真实可靠,可查性强,成案率高。对这样的线索,办案人员要尽可能找到举报人调查核实,可尽快打开局面。有的是出于泄私愤、图报复,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对一些问题只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这样的线索往往是添枝加叶,小题大做,言过其实的多,扩大事实的多。对这样的案件线索,要把握举报人的心理,矫正好心态,排除干扰,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认真分析线索的可查性,仔细推敲可查线索中的重点和疑点,不要放过看来不重要的线索,也不要按有错线索去推断,做到求真务实,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在全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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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地分析案情,明确重点和非重点后,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列出调查提纲,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制定出周密的调查方案。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过,抓住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抓主要矛盾,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无论所反映的问题有多么严重、涉案金额有多大、涉及人员有多少、情节有多么复杂、范围有多广,必须全面、认真地分析反映材料,熟悉案情线索,明确查案重点,做到心中有数。要先准确、集中地从一两个关键线索中抓住能够按照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理的问题入手。按照先求立案、再求发展、先取小胜、再获大胜的办案思路,筛选案件线索,紧紧抓住有利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害问题,采取积极稳妥、谨慎、隐蔽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

  二、掌握涉案人员心理,采取相应的心理对策掌握和运用心理学,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知识,掌握涉案人员的心理特点和变化,对于办案人员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被调查人员的不同年龄、职位、性格、气质、思维方式,主、次要责任等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谈话语言、谈话角度和谈话方式。涉案人员的心理特征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侥幸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自认为自己做得很诡秘、巧妙,不会被发现,感到在管理的漏洞中可以浑水摸鱼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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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留下证据,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和“铁关系”不会出卖自己并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总认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对这种心理人员,要采取政策攻心,用典型案例进行引导,攻破心理防线和实体防线,使审查对象真正感到说实话、交代问题对自己有利,配合组织调查。

  2、恐惧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害怕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后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会丢面子,无脸见人,而产生罪责感。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循循善诱,矫正好心态,使其正确面对现实和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消除恐惧心理的目的。

  3、避重就轻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故意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寻找借口,推脱责任,说小不说大,说轻不说重,说现象不说本质,说过程不说问题,企图蒙混过关。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利用有力的充分证据,单刀直入,击中要害,使其无退路,在证据面前就范。

  4、表功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以前的荣誉光环表功,大讲自己的成绩和功劳,骄傲自大,企图以成绩和功劳迷惑办案人员。对这种心理的人员,首先让他“住嘴”,明确地告诉他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因为违纪违法问题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不是工会组织等其他部门对其立功授奖,要面对现实,正确对待自己的功与过,从而打消企图以成绩和功劳来遮挡问题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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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抗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对组织的调查存在抵触情绪,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敌视,明争暗抗,寻找理由,回避问题,拒不认错。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寻找其自身的弱点,狠打“痛点”,刚柔并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教育启发作用,使其心理上受到震慑,认识到早交代、早解脱,早交代、能从宽。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力的证据围堵,使其在证据面前,感到事情已经败露,不得不认错。但一定要注意不能不分先后,和盘托出,让涉案人员掌握了底细,造成被动。当涉案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又要给其政策和机会及出路,让其信任组织,从而克服消极对抗心理。

  6、认错懊悔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了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在政策的感召下,从心态上由不认错到配合组织交代问题后表现一种懊悔心理。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充分体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关心他们,体贴他们,让他们真正感到组织的关怀、教育和挽救。

  三、正确使用“两规”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两规”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助于排除干扰,及时突破大案要案。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采取“两规”措施而成功突破的。在我接触的审查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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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这样的说法:“这违纪、那违规,最害怕的是‘两规’”。这说明了“两规”措施对于震慑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使用“两规”措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001)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通知》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禁逼供、打骂和体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加看管,严防出现伤亡事故。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实行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总之,正确使用“两规”措施,敢于使用是前提,善于使用是关键,慎重使用是保证。从而达到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又要有效地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办案人员与涉案人员谈话是调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涉案人员的口供陈述,是通过办案人员以笔录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证据的。因此,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是查办案件的关键。1、记录人要具备三种能力。首先,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流畅能力。不仅书写速度快,而要字体规范,内容清楚。其次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概括能力。对涉案人员所证实、陈述的案件事实,要综合归纳和概括。再是全面掌握案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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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关键问题的能力。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情节、关键性问题,记录要求详细、具体、准确。

  2、要做好记录前充分准备。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办案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熟悉案情。要有明确的分工,谁问谁记,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共同研究拟定周密的调查计划和谈话要点,制定谈话和笔录提纲,明确谈话的目的和任务,二人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使谈话和记录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要充分,包括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对突如其来变化的随机应变准备。

  3、认真制作笔录,提高笔录质量。一是第一份笔录应该记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简历、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状况、以前是否受过处理和处罚、是否人大代表以及与其他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在记录涉案人员口供陈述时,要重视情节,把握关键,掌握好哪些该详记、哪些该略记,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字词、俗语,一个字也不能漏掉。对于大概、大约、好像、印象、如果等一类闪烁其词的字词,一般不用,但确实对某些事情记不清时可暂且先用,待以后回忆清楚后再更正,以免到定性处理时说证据不确凿。三是对一些有抵触对抗情绪、狡辩或沉默不语的涉案人员,也要记录谈话时的边线,这可以记载涉案人员的态度。四是坚持一事一清。记录时一定要把一件事问清楚后再记清楚,切忌一会说东、一会记西。对于重要证词千万不要怕费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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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省事,因为打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不容易,找到一个证人也不容易,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如果丢失机会,会增加不少工作量或使证据丧失有效力。五是当记录人记完后,记录人或谈话人要对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不准确的词句或有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不仅是一项艺术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思维复杂、操作多变、运作繁杂的系统工程。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从案件线索的分析、筛选,调查方案的制定,突破口的选择,到谈话艺术,办案技巧,谈话笔录的制作等程序和环节,都要紧紧相连,环环相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才能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办案本领,才能在办案中有所作为,抓得准、办得好,才能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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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强烈推荐收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日益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与过去相比,类型、规模、性质以及涉案人数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抗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向高智能化、高科技化方向发展,案情错综复杂,窝案串案多、涉及人员多、违纪违法金额大、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突出,查处难度增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做好准备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孙武曾经说过:“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毛泽东同志也曾经指出:“指挥员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联系起来的思索。”打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办案也不办无准备之案。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涉及对象多是领导干部,政治性强,智商高,牵涉面广,人际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果不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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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考虑,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偏差,使案件搁浅,甚至产生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不仅打草惊蛇,使查办案件陷入困境,甚至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鉴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办案人员在办案前要想到查什么、怎么查,要从可能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全面考虑,认真分析案情,理清查案思路,做好充分准备,这是十分必要的。

  1、认真分析举报线索,仔细排查重点疑点。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线索中,多数来源于职工群众的举报,而多数举报信访件是不署名或假名举报。或出于反腐败的正义感、责任感,或是当事人举报,这样的线索客观、具体,比较真实可靠,可查性强,成案率高.对这样的线索,办案人员要尽可能找到举报人调查核实,可尽快打开局面。有的是出于泄私愤、图报复,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对一些问题只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这样的线索往往是添枝加叶,小题大做,言过其实的多,扩大事实的多。对这样的案件线索,要把握举报人的心理,矫正好心态,排除干扰,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认真分析线索的可查性,仔细推敲可查线索中的重点和疑点,不要放过看来不重要的线索,也不要按有错线索去推断,做到求真务实,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在全面、认真地分析案情,明确重点和非重点后,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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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调查提纲,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制定出周密的调查方案。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过,抓住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抓主要矛盾,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无论所反映的问题有多么严重、涉案金额有多大、涉及人员有多少、情节有多么复杂、范围有多广,必须全面、认真地分析反映材料,熟悉案情线索,明确查案重点,做到心中有数.要先准确、集中地从一两个关键线索中抓住能够按照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理的问题入手.按照先求立案、再求发展、先取小胜、再获大胜的办案思路,筛选案件线索,紧紧抓住有利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害问题,采取积极稳妥、谨慎、隐蔽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

  二、掌握涉案人员心理,采取相应的心理对策掌握和运用心理学,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知识,掌握涉案人员的心理特点和变化,对于办案人员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被调查人员的不同年龄、职位、性格、气质、思维方式,主、次要责任等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谈话语言、谈话角度和谈话方式.涉案人员的心理特征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侥幸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自认为自己做得很诡秘、巧妙,不会被发现,感到在管理的漏洞中可以浑水摸鱼而不会留下证据,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和“铁关系”不会出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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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并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总认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对这种心理人员,要采取政策攻心,用典型案例进行引导,攻破心理防线和实体防线,使审查对象真正感到说实话、交代问题对自己有利,配合组织调查.

  2、恐惧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害怕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后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会丢面子,无脸见人,而产生罪责感。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循循善诱,矫正好心态,使其正确面对现实和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消除恐惧心理的目的.

  3、避重就轻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故意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寻找借口,推脱责任,说小不说大,说轻不说重,说现象不说本质,说过程不说问题,企图蒙混过关.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利用有力的充分证据,单刀直入,击中要害,使其无退路,在证据面前就范。

  4、表功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以前的荣誉光环表功,大讲自己的成绩和功劳,骄傲自大,企图以成绩和功劳迷惑办案人员.对这种心理的人员,首先让他“住嘴”,明确地告诉他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因为违纪违法问题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不是工会组织等其他部门对其立功授奖,要面对现实,正确对待自己的功与过,从而打消企图以成绩和功劳来遮挡问题的念头。

  5、对抗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对组织的调查存在抵触情绪,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敌视,明争暗抗,寻找理由,回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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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拒不认错。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寻找其自身的弱点,狠打“痛点”,刚柔并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教育启发作用,使其心理上受到震慑,认识到早交代、早解脱,早交代、能从宽.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力的证据围堵,使其在证据面前,感到事情已经败露,不得不认错。但一定要注意不能不分先后,和盘托出,让涉案人员掌握了底细,造成被动。当涉案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又要给其政策和机会及出路,让其信任组织,从而克服消极对抗心理.

  6、认错懊悔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了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在政策的感召下,从心态上由不认错到配合组织交代问题后表现一种懊悔心理。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充分体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关心他们,体贴他们,让他们真正感到组织的关怀、教育和挽救。

  三、正确使用“两规”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两规”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助于排除干扰,及时突破大案要案。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采取“两规”措施而成功突破的。在我接触的审查对象中就有这样的说法:“这违纪、那违规,最害怕的是‘两规'".这说明了“两规"措施对于震慑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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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使用“两规"措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001)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通知》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禁逼供、打骂和体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加看管,严防出现伤亡事故。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实行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总之,正确使用“两规”措施,敢于使用是前提,善于使用是关键,慎重使用是保证。从而达到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又要有效地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办案人员与涉案人员谈话是调

  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涉案人员的口供陈述,是通过办案人员以笔录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证据的.因此,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是查办案件的关键。

  1、记录人要具备三种能力。首先,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流畅能力.不仅书写速度快,而要字体规范,内容清楚。其次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概括能力。对涉案人员所证实、陈述的案件事实,要综合归纳和概括。再是全面掌握案情,关注关键问题的能力。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情节、关键性问题,记录要求详细、具体、准确。

  2、要做好记录前充分准备.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办案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熟悉案情。要有明确的分工,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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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谁记,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共同研究拟定周密的调查计划和谈话要点,制定谈话和笔录提纲,明确谈话的目的和任务,二人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使谈话和记录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要充分,包括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对突如其来变化的随机应变准备.

  3、认真制作笔录,提高笔录质量。一是第一份笔录应该记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简历、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状况、以前是否受过处理和处罚、是否人大代表以及与其他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在记录涉案人员口供陈述时,要重视情节,把握关键,掌握好哪些该详记、哪些该略记,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字词、俗语,一个字也不能漏掉。对于大概、大约、好像、印象、如果等一类闪烁其词的字词,一般不用,但确实对某些事情记不清时可暂且先用,待以后回忆清楚后再更正,以免到定性处理时说证据不确凿。三是对一些有抵触对抗情绪、狡辩或沉默不语的涉案人员,也要记录谈话时的边线,这可以记载涉案人员的态度。四是坚持一事一清。记录时一定要把一件事问清楚后再记清楚,切忌一会说东、一会记西。对于重要证词千万不要怕费力,不能图省事,因为打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不容易,找到一个证人也不容易,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如果丢失机会,会增加不少工作量或使证据丧失有效力。五是当记录人记完后,记录人或谈话人要对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不准确的词句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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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不仅是一项艺术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思维复杂、操作多变、运作繁杂的系统工程。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从案件线索的分析、筛选,调查方案的制定,突破口的选择,到谈话艺术,办案技巧,谈话笔录的制作等程序和环节,都要紧紧相连,环环相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才能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办案本领,才能在办案中有所作为,抓得准、办得好,才能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浅谈当前贿赂案件的侦破李国海

  当前职务犯罪案件中以贿赂案件为最多,贿赂犯罪案件不仅数量增多,查处的难度也日益增大,随着科技的进步,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也呈现出智能化、行动诡秘化等特点,犯罪交易绝大部分都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犯罪证据也相对较为单一,少有佐证,而且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反侦查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这给我们检察机关侦破贿赂案件增加了相当的难度。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如何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并运用侦查技能破获贿赂犯罪,成为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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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我们目前冲破桎梏,取得反腐成果的关键。本人通过学习和实践,就此问题的解决作一探析。

  一、充分做好案件初查工作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是一项充满艰辛、困苦的工作。侦查人员需要无比的勇气,坚定的决心,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特别是在初查环节上,侦查人员更要开拓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尽最大可能收集更多的犯罪信息和资料,为下一阶段侦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1、充分收集初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公安、银行、房管、工商、税务、证券等单位将侦查对象的家庭情况、财产情况收集掌握。(2)通过特殊的社会人事关系,收集各种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侦查对象的性格、爱好、待人处世、生活作风、政治背景、社会关系、活动范围以及其单位内部人员组成,内部运作,职权范围等等。2、合理选择初查突破口.突破口是指对查清全案具有关键意义,而又易于突破的薄弱环节或薄弱对象。侦查人员要合理选择好初查的突破口,对提高案件线索的成案率有重要的作用.(1)选择在犯罪事实方面被查对象容易疏忽的环节。被查对象对其主要的犯罪事实或易出问题的重要部分一般都作较为充分的准备,侦查人员要善于避开其正面防守,迂回绕到其他薄弱环节,从次要方面打开缺口,突破案件.(2)选择关系人、知情人中的薄弱环节.侦查人员要善于寻找线索的关系人、知情人,从中选择有弱点、有过错的对象作为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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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口,用政策教育和法律震慑迫使知情人、关系人讲出真相,突破案件.

  (3)选择被查对象反侦查手段中的薄弱环节。被查对象在畏罪和矛盾心理的支配下,犯罪后往往涂改有关材料、隐匿或撕掉书证,侦查人员要善于抓住这些漏洞突破案件.

  (4)选择被查对象中犯罪情节较轻、希望得到从宽处理的对象,通过工作促使其交代问题及其同伙,从而突破案件。

  二、充分取证1、深入摸底,查明行贿动机,迫使行贿人作证。在贿赂案中,行贿人既是案件的主要证人,又是权钱交易这一犯罪行为的受益者之一,因此,向行贿人取证与一般证人相比,难度要大得多。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贿人畏惧法律,怕如实作证,遭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作证时表现躲避法律,作伪证,避重就轻;二是行贿人害怕如实作证而失去己得的利益;三是行贿人怕如实作证后遭到受贿人及其亲属的打击报复,或怕社会上的朋友说其出卖朋友,日后在社会上站不住脚。基于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在找行贿人取证时,应围绕以下四点进行:一是深入摸底.通过各种渠道,摸清行贿人的姓名、职业、年龄、性格、家庭情况、社会背景以及与受贿人有哪些交往,二者关系如何等情况;二是查明动机.在深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查明行贿人是基于何目的、出于何动机给受贿人行贿,通过行贿、行贿人得到了什么利益等;三是抓其要害.任何事物都有他薄弱的一面,对行贿人而言,只要侦查人员把情况摸准了,把原因分析透了,加强政策攻心,从法律责任、利弊得失等方面,以其害攻其利,迫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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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贿人在法律和利益面前,做出有利的选择;四是询问工作要迅速彻底,防止行、受贿双方串供,给取证工作增加难度。要围绕行贿这一事实问细问全,对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不留尾巴,防止给行贿人、受贿人翻供留下后路。针对上述四点:在询问过程中,还要运用各种侦查谋略迫使行贿人作证.

  2、精心收集间接证据,使其形成锁链,迫使受贿人交代犯罪事实。

  受贿案之所以难办,就在于贿赂案件的发生往往是一对一,无第三人在场,受贿方一不签字,二不留名,案发后不是矢口否认,就是避重就轻,这就增加了侦查取证工作的难度,甚至可能导致一些受贿案件中途流产。因此,在直接证据少的情况下,侦查人员要注重间接证据的收集。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会留下犯罪痕迹,只要侦查人员注重调查,深入挖抠,总会发现与犯罪有关的蛛丝马迹.在收集证据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行贿款物的来源。包括行贿款是什么人给的,出于什么行贿故意,财务或银行的支出凭证及行贿的时间、地点、背景;二是犯罪嫌疑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时间、以什么身份、职权为行贿人谋取了什么利益,以及相应的知情人的证言;三是从犯罪嫌疑人的同一时间的经济收入查行贿款的去向。犯罪嫌疑人收受贿赂款后,通常将赃款存入银行或购买房屋、炒股、购置大件物品.因此,通过查存款时间和购买房屋及大件物品的时间,获取、固定这方面的书证材料,再加上上述几方面的间接证据的运用,使之环环相扣,往往会收到很好的查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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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针对犯罪嫌疑人配偶的特殊身份,加强政策攻心,获取有力证据。

  受贿犯罪是当前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这类案件在多数情况下有两个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大多数在家中收受财物;二是犯罪嫌疑人虽未在家中收受财物,但犯罪嫌疑人的配偶往往是这一行为的知情人、赃款脏物的保管人或现场的第三者.可以说侦查人员若能突破犯罪嫌疑人配偶,也就等于突破了犯罪嫌疑人.我们在办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配偶的特点,一般采取以下几种询问取证方式:一是利用矛盾来取证.这种取证法一般是在夫妻双方没有串供的情况下采用,因为犯罪嫌疑人或其配偶在规避法律打击时,总要为犯罪行为找出一些合理的解释,那么双方分别作出的合理解释总会有些差别和矛盾,如侦查人员及时抓住矛盾点追查下去,被询问人就会陷入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步,这样其庐山真面目就会暴露出来。二是感化取证的方法。犯罪嫌疑人配偶一般多为女性,大多数女性具有意志脆弱、扼拒能力差以及社会经验少的弱点.侦查人员要抓住这些弱点,对其不急于提问题、亮来意,而是适时从家庭、子女和法律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明利弊,促使其从内心消除敌意,真正认识到只有配合检察机关查清问题,其配偶和家庭才有出路。

  4、捕捉犯罪嫌疑人在狡辩时的矛盾点,借言推理,迫其就范在侦查过程中,讯问受贿犯罪嫌疑人时,对方出于畏罪、侥幸、对抗等心理,往往以合理报酬、劳务费以及借货关系等借口开脱罪责.而侦查人员此时又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来证实其犯罪行为。因此,在讯问时注意捕捉犯罪嫌疑人狡辨中的矛盾点和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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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借言推理,顺藤摸瓜,运用逻辑手法,把犯罪嫌疑人逼到没有退路时,犯罪嫌疑人就会无言以对,其心理防线也会土崩瓦解

  三、运用再生证据破获贿赂案件贿赂案件中的再生证据是指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在案发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进行各种反侦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所以运用再生证据也是侦破贿赂案件不可缺少的方法之一。1、侦查人员在面对一些受贿人、行贿人及利害关系人探询案情时,要静观其变,察微析疑,以案引案,往往能借势带出窝案、串案.如在侦破贿赂案件中,我们要注意观察那些对案件特别感兴趣的“热心人”和到处打探案情的人,并将它们圈于本案的侦查视野,找出案件中的经济瓜葛,然后顺藤摸瓜,可能取得有利的线索和证据,对攻破案件十分有利。2、侦查人员在面对一些受贿人、行贿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串供等行为时,要善于辨别真假,寻找切入点,再攻其不备,将全案告破。如得知被举报后,犯罪嫌疑人会与行贿人相互串通,制造假借条、合同等将贿赂犯罪变为经济往来,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就要做好“去伪”工作,利用科技手段,戳穿假证,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迫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3、侦查人员在面对一些受贿人、行贿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等行为时,有时不必正面突击,而是迂回包抄,攻其要害,反而能起到查证案情、追清赃款的双重效果.如犯罪嫌疑人对赃款用途辩解较多,拒不退款,侦查人员一时也无法查清赃款去向的时候,可以采用变更强制措施的方法,做到外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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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并请求采用技侦手段,对其行踪严密监视,就有可能在其对外联系和转移赃款时,人赃俱获,成为指控其受贿犯罪的有力佐证。

  4、侦查人员在面对一些认罪态度恶劣、拒不配合侦查的受贿人、行贿人及利害关系人时,不必针尖对麦芒,而以守为攻,诱敌深入,让其自露马脚,而后反戈一击,将全案告破。如在收集原生证据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间内攻不破的情况下,让其回家,佯装停止查处,但暗中对其行踪、通讯情况进行侦察,取得犯罪嫌疑人串通和与厉害关系人谈话的再生证据,然后用“培植”的再生证据进行突破,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贿赂案件的侦破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还会出现新问题和坎坷,这就需要检察干警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在新形势下不断总结和创新,我相信狡猾的狐狸终将逃不过执着、勇敢、聪明的猎手,让我们用辛勤的工作,为反腐倡廉撑出一片蔚蓝的天空。

  作者系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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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查办案件中被调查对象的心理特征

  1.侥幸心理:被调查人自认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一些被调查人在被查处时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他们感到搞腐败很诡秘,不会被发现,感到管理的漏洞可以浑水摸鱼,不会留下证据,感到自己头上荣誉光环足以迷惑领导和群众,自己的铁哥儿们和铁关系不会出卖自己并会尽力营救自己,感到头上的保护伞足以能为自己遮风避雨。

  2.恐惧心理。害怕违纪违法问题被揭露受到纪律和法律惩罚,在强大的纪律、法律威慑力共同作用下而产生恐惧心理。

  3.抵触心理,表现为强烈的不满和敌视心理状态。4.避重就轻心理。说小不说大,说现象不说本质,说轻的不说重的。5.懊悔心理。6.认错心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了争取从宽处理。7.依附心理:主要是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亲属以及同领导干部关系密切,但不是主要当事人的涉案人员中存在一种心理状态。8.攀比心理:不是认真反思和深刻检讨自己的问题,而是与他们横竖攀比的一种心理状态。

  “攻心为上”,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常用的对策之一。党政纪案件的被调查对象大多是曾经拥有一定权力、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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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定职位的领导干部。他们久经磨练摔打,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富有城府,说话、办事老道,心理承受能力较强。所以,如何充分运用办案手段,撬开这类“特殊人群”的“心理防线锁”,是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要重视对被调查对象的心理活动进行分析,弄清其内心最想的是什么、最怕的是什么、最希望的是什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其打消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谈清”自己的问题。近年来,在查办案件的实践中,我们通过不断总结、观察和分析,发现被调查对象在被调查期间的心理演变过程有五个特征,对此分别采取不同对策,实施强有力的攻心战,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恐慌不安心理。在案件调查的准备或初核阶段,被调查对象的心理状态主要表现为恐慌不安。出现这种心理通常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调查对象确实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被调查对象得知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有关知情人举报或有关部门正准备对此进行调查。在这种情况下,被调查对象的心理与正常人最大的区别是违反常态、表里不一:内心本来害怕调查,外表却假装欢迎;实际惶恐不安,却强装镇静;明知问题很多,却说一身清白;表面积极配合,暗中设置障碍;有的说话用词特别谨慎,要么避而不答,要么答非所问,生怕言多有失;有的在表功的同时承认有工作失误,但回避关键问题;有的汇报自己在某个方面没有问题,本想“先发制人”,结果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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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办案人员一要明察秋毫,分清虚实,严防以假乱真;二要不动声色,多做少说,多听少问,特别是少谈来意,严防“天机”泄漏;三要掌握轻重缓急,摊子不能铺得太大,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四要善于发现对方慌乱中出的差错,抓住致命弱点,以快制胜,避免错失良机。

  二是迷惑疑虑心理。在多年的案件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出于戒备和警觉,心理活动整天陷入迷惑疑虑的怪圈:

  一是自信心减弱。案件调查一段时间后,被调查对象总担心办案人员已掌握了自己的问题,所以对办案人员的言行举止特别留心注意;不择手段多方打探办案人员的行踪和调查方向,分析判断调查内容及重点,研究制定对策。

  二是判断能力下降。偏听偏信各种传言,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惊恐得坐卧不宁、昼夜难眠。

  三是自我调节失灵。忽喜忽悲,精神高度紧张,情绪极不稳定。这时候办案人员一要加大办案力度,必要时适当漏点“口风”,给被调查对象造成一种紧张的气氛,实施强有力的精神打击;二要心中有数,以静制动,结合调查案件工作实施多头出击,有意分散被调查对象的注意力,使之难辨虚实,无暇自顾;三要施放“内松外紧”的烟幕,给被调查对象造成“陷进天罗地网,插翅也难逃”的错觉,迫使其向组织讲清问题,求得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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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负隅对抗心理。办案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被调查对象在被调查期间滋生的对抗心理是一种普遍规律,其外在表现主要呈现出“三少三多”现象:即主动坦白交代的人少,表白清正廉洁的人多;真正认清自己错误问题的人少,矢口否认的人多;积极配合调查的人少,包庇、作伪证的人多。主要行为特征是:有的自认为位高权重,头顶“光环”,对办案人员不屑一顾,狂傲不羁,盛气凌人,大有“驴倒势不倒”的嚣张气焰;有的自以为作案手段高明隐蔽,天衣无缝,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面对调查施展“贼无赃,硬似钢”的无赖之术负隅顽抗;有的自以为团伙作案有“集体研究”的“防护网”,有共守同盟的“隔火墙”,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好包装”,只要自己“钢嘴铁牙”不交待,“包公”现世出面也没办法,态度特别强硬;有的自以为有用“诱饵”“喂饱”的大贪官出面保自己,甚至有黑社会的“铁哥们”铤而走险“捞”自己,谁也查不下去,所以非但“背着牛头不认赃”,动辄还对办案人员口出狂言,发怒施凶;有的与相关人员一起销毁证据、串供或进行反调查活动,肆意与办案人员进行对抗。遇到这些问题,办案人员一要挺直腰杆,顶住歪风邪气,亦智亦勇,不卑不亢,从容应对,显示出成竹在胸,稳操胜券的大将风度,从气势上给对方造成威慑力;二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切入点,集中时间和精力,迅速撕开口子,突破外强中干的心理防线,迫使被调查对象感受到“重拳出击”的厉害,无可奈何地坦白自己涉及的问题;三要顺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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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瓜,步步紧逼,乘势而上,不局限于调查一人一事,而要抓住战机向纵深发展,不断扩大战果。

  四是后悔懊丧心理。随着案件调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当被调查对象感觉到办案人员已掌握其主要违法违纪问题后,特别是被调查对象在“两规”期间,由于受多方面的心理刺激和影响,预感身陷绝境、凶多吉少,一般都会产生懊丧绝望的心理。有的后悔当初作案手段不高明,露出了马脚,禁不住仰天长叹;有的“不小心”向办案人员讲了真话,让捉住了罪证,后悔“一着不慎,全盘皆输”;有的自知问题严重,“神仙”也不会替自己消灾,便一反常态,出尔反尔,企图“抓住救命稻草”,绝处逢生;有的后悔不珍惜得到的荣誉和地位,做了金钱的俘虏,不但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还要牵连父母、妻子和儿女,禁不住痛哭流涕。对此,办案人员一是要恩威并施,刚柔相济,及时肯定其以往工作中的成绩以及在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的表现,充分挖掘和激发其渴望“新生”、渴望减轻罪责的良知,赶快从噩梦中醒悟过来,在人生十字路口断然做出正确抉择;二是发挥掏实心、动实情、讲实话的综合效能,以人性化办案的态度,打消其懊丧后悔心理,从百分之百的绝望中寻觅百分之一的最大希望,鼓励其踏上“走出黑暗,迎接曙光”的阳光之路;三是掌握尺度与火候,在一定的范围和环境下,让其充分表演,以便使办案人员掌握其真实用意,为尽快“降服”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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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被动顺从心理。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明朗化,被调查对象明知有的问题已经暴露,又怕自己的其他问题或更大的问题暴露,为了逃避打击、保全自己,通常摆出一幅与办案人员“亚配合”的姿态,主动谈问题,讲案情,服从陪护人员的管理,在与办案人员谈话中,绞尽脑汁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以退为进,以守为攻,故意绕弯子交待一些皮毛枝节问题或抽象原则承认,接触到实质问题时总是趋利避害,矢口否认;有的假装幡然醒悟,不但讲自己的问题,还主动“举报”别人的问题,企图转移调查组的视线;有的“投石问路”搞试探,对某些问题只说个开头,欲语即休,闪烁其词,步步要求详细提示,企图揣测办案人员到底掌握了什么底牌,好伺机翻供;有的谈问题像挤牙膏,不挤不吐,挤一点吐一点,吐一点还想收回去。对这类被动顺从持“亚配合”态度的被调查对象,办案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做到:第一,不要被其已交待的次要问题所迷惑,要剖析其真正的思想根源,按照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思路,步步紧逼,“打破砂锅问到底”;第二,给予一些言明利害得失的信息,纠正其“多说多定,少说少定,不说不定”的错误观念,相信党纪国法的神圣和公正,要靠认罪服法救自己,不要心存任何幻想;第三,藏头露尾、“蜻蜓戏水”地点破被调查对象没有谈到的个别内容和情节,适当营声造势,施加心理压力,使其认识到东窗事发、“死到临头”的严重危机,彻底打消“说小头、留大头”和“说一半、留一半”等不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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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的幻想,赶快“悬崖勒马”,抓住坦白从宽的最后良机,“顺水行舟”,努力创造从轻处罚的一切有利条件,切莫错上加错、罪上加罪,再干“拿着鸡蛋碰石头”或“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傻事。

  实践证明,在整个案件调查期间,被调查对象的心理演变因人而异、各不相同,而且形形色色,起起伏伏,但都有其一定的变化规律可循。只要我们对症下药,按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从攻其心、夺其志、融其情、导其行的多侧面入手,策略艺术地运用办案综合手段,“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在同被调查对象的激烈较量中就一定会掌握克“敌”制胜的主动权,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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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做好审查调查感想_20xx年审查调查室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研讨准确掌握谈话对象七种心理纪检

  215020xx年审查调查室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研讨准确掌握谈话对象七种心理纪检

  谈话,是对人心与人性的深刻把握。弗洛伊德指出:人的基本欲望是寻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人满足其基本欲望的行为一旦受挫,攻击便成为最原始、最普遍的反应。这就是心理学中“挫折攻击论”的理论基础。谈话对象在趋利避害心理规律的支配下,在强大的谈话攻势下,必然首先呈现畏罪心理,并伴随产生逃避心理、恐慌心理和戒备心理,以及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等。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也就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

  一、本能的戒备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在身处困境时,都会产生一种尽快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它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这种心理的产生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上,谈话双方地位、处境、目的等均不相同,决定了谈话对象始终处于戒备和警惕状态;主观上,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畏罪心理,害怕受到追究、处罚,出于其自卫本能而产生戒备心理。对此,我们可以首先与谈话对象自由交谈,不急于触及案件事实特别是细节。待谈话对象戒备心理松弛下来后伺机而动,适时将谈话引入正题。

  二、自然的抵触心理。抵触心理是谈话对象出于自卫而产生的一种消极情绪。它是对抗谈话、逃避处罚的心理反应。谈话对象出现抵触情绪时,往往会使谈话陷入僵局。对此,我们应沉心静气,不疾不徐,耐心与其进行周旋,在形成相应的交流与沟通基础之后,对其抵触情绪产生的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瓦解,逐步削减、转化抵触心理,有效掌控谈话进程。

  三、强烈的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谈话对象害怕问题被揭露而受到追究、处罚的一种心理。畏罪心理不仅直接阻碍谈话对象如实、彻底地交代相关问题,而且还会派生出侥幸心理、戒备心理,以及产生紧张、绝望等消极情绪。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心理也可能成为其如实交代问题的动机。对此,我们应采取打拉结合的策略,在严肃指出问题的同时,明确给予其出路,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将其畏罪心理转化为争取宽大处理的动力源。

  四、明显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谈话对象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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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到位,可以逃避处罚的一种自信的心理状态。具有这种心理的谈话对象,在谈话中极力试探谈话人员掌握证据的情况及谈话能力,以制定防御措施。或者以守为攻,辩解否认;或者缄默不语,守口如瓶;或者主动反击,寻找谈话人员问话中的漏洞。对此,我们可以直接反击,指出其侥幸心理赖以存在的基础已不复存在,也可以迂回侧击,适时点破,打消其侥幸心理。

  五、固执的优势心理。这种心理可能来自一个方面,也可能来自多个方面。优势心理是谈话对象过高估计和依赖“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对自己的保护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持有这种心理态度的人一般有一定社会地位,有较为稳固的“关系网”,有的“关系人”“保护伞”可能与案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谈话对象的心理依托。他们或情绪稳定、态度顽固,对行为后果考虑较多,对“退路”抱有很大希望;或漫不经心,注意力集中于其他事情,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对此,谈话人员应适时给予正面回应,或分化瓦解,或直言靠人不如靠己,促使其重新评估“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的可靠性与牢固性。在其进入矛盾状态时,打拉结合,摧毁其优势心理。

  六、清晰的底线心理。对具有清醒认识的谈话对象来说,一开始可能会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但他们更注重于对各方大势的观察、分析和把握。可能进行一些对抗,但他们会始终把握对抗的度,保持斗而不破,既不想承担不配合的后果,又不愿轻易“缴械”。因为对抗不是他们的目的,而只是手段。通过一定程度对抗,摸清谈话人员对其情况了解多少、了解到什么程度,从而确定自己的底线,争取一个“最有利”的结局。所以,他们往往选择走一步看一步、一步一步往后退、步步为营的战术。即使那些看起来态度比较好的谈话对象,甚至是自动投案的谈话对象,也不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把所有的问题讲清楚。有的谈话对象甚至还讲条件、要政策,企图与组织讨价还价。对此,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将计就计、顺势而为,既严肃指出其问题,又给其指出一条明路,一步一步促其选择坦白。

  七、严重的失衡心理。有的人对于自己被查很不服气,甚至公开叫板,“别人为什么没事儿”“怎么就我倒霉”等等。这就是失衡心理的典型表现。有的人以为不止自己一个人腐败,所以一旦事情败露,组织对他采取措施,他就有一千个、一万个不甘心,心态瞬间严重失衡。对此,我们不必大惊小怪。可以先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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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听众,让他说。再问他,也许你说的是事实,但是我们讲的是证据,你说有人也腐败,你可以举报。现在,我们要听的是你对自己问题的态度与认识,你把自己的问题谈清楚了,我们会给你留下专门时间和机会检举揭发。只要属实,组织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设置了前提,先谈自己的问题;第二,光嘴说不行,还得有真凭实据,也暗示我们已经掌握他的真凭实据;第三,亮明态度,不管是谁,当然也包括谈话对象在内,只要搞腐败,就不会有好下场;第四,坦白交代、检举立功,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样就有力、有理、有节地破解了谈话对象的失衡心理。

  上述心理状态,主要是由于谈话对象的个性特征、心理素质、作案手段以及思想意识、成长经历等不同而产生的,还要根据其不同的心理状态,因人、因事、因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忌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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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准确掌握审查调查谈话对象心理

  准确掌握审查调查谈话对象心理谈话,是对人心不人性的深刻把握。弗洛伊德指出:人的基本欲望是寻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人满足其基本欲望的行为一旦叐挫,攻击便成为最原始、最普遍的反应。这就是心理学中“挫折攻击论”的理论基础。谈话对象在趋利避害心理规律的支配下,在强大的谈话攻势下,必然首先呈现畏罪心理,并伴随产生逃避心理、恐慌心理和戒备心理,以及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等。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也就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

  一、本能的戒备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在身处困境时,都会产生一种尽快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它是不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这种心理的产生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上,谈话双方地位、处境、目的等均丌相同,决定了谈话对象始终处二戒备和警惕状态;主观上,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畏罪心理,害怕叐到追究、处罚,出二其自卫本能而产生戒备心理。对此,我们可以首先不谈话对象自由交谈,丌急二触及案件亊实特别是细节。待谈话对象戒备心理松弛下来后伺机而动,适时将谈话引入正题。

  事、自然的抵触心理。抵触心理是谈话对象出二自卫而产生的一种消枀情绪。它是对抗谈话、逃避处罚的心理反应。谈话对象出现

  抵触情绪时,往往会使谈话陷入僵局。对此,我们应沉心静气,丌疾丌徐,耐心不其迚行___,在形成相应的交流不沟通基础之后,对其抵触情绪产生的基础迚行有针对性的瓦解,逐步削减、转化抵触心理,有效掌控谈话迚程。

  三、强烈的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谈话对象害怕问题被揭露而叐到追究、处罚的一种心理。畏罪心理丌仅直接阻碍谈话对象如实、___地交代相关问题,而丏还会派生出侥幸心理、戒备心理,以及产生紧张、绝望等消枀情绪。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心理也可能成为其如实交代问题的动机。对此,我们应采叏打拉结合的策略,在严肃指出问题的同时,明确给予其出路,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将其畏罪心理转化为争叏宽大处理的动力源。

  四、明显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谈话对象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反调查措施到位,可以逃避处罚的一种自信的心理状态。具有这种心理的谈话对象,在谈话中枀力试探谈话人员掌握证据的情况及谈话能力,以制定防御措施。戒者以守为攻,辩解否认;戒者缄默丌语,守口如瓶;戒者主动反击,寻找谈话人员问话中的漏洞。对此,我们可以直接反击,指出其侥幸心理赖以存在的基础已丌复存在,也可以迂回侧击,适时点破,打消其侥幸心理。

  五、固执的优势心理。这种心理可能一个方面,也可能多个方面。优势心理是谈话对象过高估计和依赖“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对自己的保护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持有这种心理态度的人一般有一定社会地位,有较为稳固的“关系网”,有的“关系人”“保护伞”可能不案件有千丝万缕的___,形成谈话对象的心理依托。他们戒情绪稳定、态度顽固,对行为后果考虑较多,对“退路”抱有很大希望;戒漫丌经心,注意力集中二其他亊情,丌愿正面回答问题。对此,谈话人员应适时给予正面回应,戒分化瓦解,戒直言靠人丌如靠己,促使其重新评估“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的可靠性不牢固性。在其迚入矛盾状态时,打拉结合,摧毁其优势心理。

  六、清晰的底线心理。对具有清醒认识的谈话对象来说,一开始可能会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但他们更注重二对各方大势的观察、分析和把握。可能迚行一些对抗,但他们会始终把握对抗的度,保持斗而丌破,既丌想承担丌配合的后果,又丌愿轻易“缴械”。因为对抗丌是他们的目的,而只是手段。通过一定程度对抗,摸清谈话人员对其情况了解多少、了解到什么程度,从而确定自己的底线,争叏一个“最有利”的结局。所以,他们往往选择走一步看一步、一步一步往后退、步步为营的戓术。即使那些看起来态度比较好的谈话对象,甚至是自动投案的谈话对象,也丌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把所有的问题讲清楚。有的谈话对象甚至还讲条件、要政

  策,企图不___讨价还价。对此,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将计就计、顺势而为,既严肃指出其问题,又给其指出一条明路,一步一步促其选择坦白。

  七、严重的失衡心理。有的人对二自己被查很丌服气,甚至公开叫板,“别人___没亊儿”“怎么就我倒霉”等等。这就是失衡心理的典型表现。有的人以为丌止自己一个人___,所以一旦亊情败露,___对他采叏措施,他就有一千个、一万个丌甘心,心态瞬间严重失衡。对此,我们丌必大惊小怪。可以先当会儿听众,让他说。再问他,也许你说的是亊实,但是我们讲的是证据,你说有人也___,你可以丼报。现在,我们要听的是你对自己问题的态度不认识,你把自己的问题谈清楚了,我们会给你留下与门时间和机会检丼揭収。只要属实,___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丌管是谁,丌管地位多高,都将一查到底,决丌姑息。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设置了前提,先谈自己的问题;第事,光嘴说丌行,还得有真凭实据,也暗示我们已经掌握他的真凭实据;第三,亮明态度,丌管是谁,当然也包括谈话对象在内,只要搞___,就丌会有好下场;第四,坦白

  交代、检丼立功,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样就有力、有理、有节地破解了谈话对象的失衡心理。

  上述心理状态,主要是由二谈话对象的个性特征、心理素质、作案手段以及思想意识、成长经历等丌同而产生的,还要根据其丌同的心理状态,因人、因亊、因时,采叏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忌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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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浅谈被审查调查人侥幸抗审心理成因及应对侥幸心理是许多被审查调查人在审查调查初期普遍持有的一种抗审心理,即认为自己可以逃脱罪责,免受党纪国法处罚的心理状态。笔者总结,造成这种心理状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自以为行为隐蔽、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被审查调查人认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很隐蔽,外人不会知晓,或认为自己作案手段高明,办案机关收集不到证据,对自己的审查调查只是一种怀疑,没有真凭实据,从而产生侥幸抗审心理。二是自恃攻守同盟牢不可破。被审查调查人往往和共同犯罪嫌疑人订立了攻守同盟,而且深信“同盟者”若交代罪行则自身也可能受到刑罚,因此不会选择交代,只要自己也不交代,办案机关就没有证据。三是深信涉案人员不会“出卖”自己。持这种侥幸心理的大多为受贿案件的受贿人,其过分相信自己与行贿人之间的“哥们义气”“江湖情义”,认为行贿人不会轻易出卖自己,只要自己不开口,就能“逃过一劫”。四是迷信自己的地位和关系网。部分被审查调查人认为自己靠山硬、关系网密,被查后还迷信之前编织的关系网,固守待援,拒不交代。有的认为自己岗位职责特殊,一些工作或项目离了自己就“转不了”,办案机关会“顾全大局”,不会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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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认为自己的口供对案件定性起决定性作用,只要自己不交代,案件就存疑。在受贿案件中,被审查调查人深知受贿行为是“一对一”的过程,只有行贿人和自己知道。尽管行贿人有交代的可能,但只要自己坚持否认,最终调查结果就可能“存在受贿嫌疑,但认定不了受贿事实”,错误地认为办案机关即便掌握了其他证据,但没有自己的交代,还是无法认定自己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事实。

  对于这些心存侥幸的被审查调查人,想要取得讯问成功,首先,要突出党内审查和国家监察的特点,耐心细致地做被审查调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宣讲党的政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引导其从根本上转变思想,配合审查调查。对于仍不配合的,在继续深入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打消其幻想。审查调查人员应向被审查调查人强调其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受处罚的必然性,奉劝其不要负隅顽抗,以釜底抽薪的方式,破除其侥幸心理的基础。如对初核、立案、留置等措施或程序进行解读,告知对其进行立案、留置等决定审批程序的严格性,让被审查调查人知道立案审查是经过扎实的初核和慎重考虑的,是在掌握一定证据基础上做出的慎重决定,奉劝其打消侥幸心理。

  其次,要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类型的侥幸心理采取不同审讯策略。如对于前述第一种情形,被审查调查人认为自己行为隐蔽,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的,审查调查人员要向其阐明,只要有行为发生,必然会留下痕迹,有了痕迹总会被发现。审查调查人员要充分发挥已掌握证据的作用,有计划、有目的、有选择地出示证据,击溃审查调查对象的侥幸心理。但切忌就证据论证据或“赌博式”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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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前述第二、三种情形,被审查调查人认为攻守同盟牢不可破、相关涉案人员不会出卖自己的,审查调查人员要向其阐明人有趋利避害的本性,适时向其讲述“囚徒困境”的案例,奉劝其早日抓住机会,争取主动才有机会得到宽大处理。另外,任何同盟都不可能是滴水不漏的,审查调查人员要多留意同案犯、对向犯话语之间的矛盾,并利用矛盾之处来质疑他们的言辞,从而瓦解攻守同盟。

  对于前述第四种情形,被审查调查人认为自己靠山硬、关系网密或者身份特殊,从而心存侥幸的,审查调查人员要向其阐明,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逾越纪律和法律之外的特权,不要觉得自己有多特殊。适时向其讲解中央的反腐败政策、当地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及重要领导干部落马的大案要案等。审查调查人员要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震慑被审查调查人,让其认清形势,只有主动交代问题,才是唯一出路。

  对于前述第五种情形,被调查人抱着“无供不录案”的想法对抗的,审查调查人员可以向其讲解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纠正其对于证据规则的错误认识,并对已掌握的证据表达出强烈的信心和稳操胜券的气势,让被审查调查人感到拒绝交代是毫无意义的,只会越陷越深,促使其如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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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在纪律审查谈话中千万不要说这“五种话”

  在纪律审查谈话中千万不要说这“五种话”

  在纪律审查中,谈话这一环节至关重要。纪律审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谈话,既是短兵相接的“心理战”,又是斗智斗勇的“攻坚战”,有准备的谈话往往是突破问题线索的有效途径。在新形势下,对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审查的要求越来越严,对此,纪律审查人员更应该努力学习纪检监察心理学,强化业务素质,特别是要提高谈话技巧和取证能力,尤其要注意做到在谈话过程中把握“五不说”。

  1、掌握主动,不说“没有气势”的话

  谈话取证中,常有一些被调查人自恃职务高、关系广、手段高明,气焰嚣张,不配合调查。纪律审查人员切不可在气势上输给对方,审查人员应时刻铭记自己代表纪检监察机关与被调查人谈话所肩负的使命,在谈话中牢牢把握主动,莫失正义之势。

  如某市纪委在对该市经信委原副主任邵某进行纪律审查时,邵某临近退休,曾长期担任过基层要职,阅历丰富。谈话初期,邵某大谈任职经历、工作成绩、领导表扬、付出的辛苦,等等。

  对此,纪律审查人员采取两种方法,有效地突破了被调查人负隅顽抗的心理防线。一是及时打断其“自我展示”式的表说,严肃地提醒当事人,谈话不是听他汇报工作、讲成绩,而是要他向党组织交代

  问题,正告当事人认清形势。二是主动出击,牢牢把握谈话主动权。当邵某在谈到自己在任职期间做出许多贡献时,审查人员则及时而主动地接过话题,将前期准备充分的证据——其任职期间所经手的项目资金一笔一笔和盘托出,让邵某自己考虑在经手这些项目资金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是交代还是继续对抗。当听到审查人员掌握如此清晰的证据后,邵某极度震惊,马上陷入沉默,其心理防线彻底被攻破,最终交代了受贿问题。

  2、文明审查,不说“侮辱人格”的话

  谈话取证要尊重被调查人权利,把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工作做到位,尽力消除对方抵触和顾虑情绪,要尽量取得被调查人的信任,而不能急功近利,甚至诱供逼供。

  尊重被调查人权利,就是平等对待每一个被调查人,坚持在话语上不说侮辱人格的话,更不容许打骂体罚被调查人。在生活上,对被调查人尽量给予关照,包括做好避免给被调查人吃带刺带骨的危险食物、提供确保安全的洗漱用品等生活细节,充分保证被调查人按时休息、有病就医的人身权利。

  3、讲究策略,不说“暴露意图”的话

  在谈话过程中,纪律审查人员和被调查人都会通过对方的语言、态度、神情、举止等揣度探查彼此的虚实,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寻求应对的方法与策略。谈话既是遭遇战,也是攻心战。

  在谈话过程中,纪律审查人员应尽量不谈具体问题,防止被调查人摸清审查人员谈话意图后有意回避。在必须通过展示证据掌握主动之时,审查人员也应多使用模糊语言、一语双关等谈话技巧,使被调查人摸不清究竟哪些问题已被组织掌握,促其如实供述。

  如某市纪委在调查该市农委副主任周某某受贿案时,虽然纪律审查人员已掌握其三次受贿5万余元的证据,但审查人员的落脚点不应仅仅是落实这三笔受贿证据,而是应以此为切入点,突破更多的问题。此案中,审查人员没有轻易点示已掌握的问题,而是分步适时模糊透露,通过政策攻心迫其主动交代,挖出其不被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4、坚定信心,不说“透露底细”的话

  谈话如同战略布局,要学会善于隐蔽意图、不“透露底细”,尽量保存实力,以达到出其不意、一招制胜的目的。

  如在某市道路拆迁过程中的违纪案件,拆迁工作组负责人王某早在外围初核期间,就多次和相关人员聚集串供、向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亲戚咨询、在网站查询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方式方法。此案有三个明显特点:

  第一,被调查人智商较高。在初核时,曾多次召集相关人员串供,将统一口供材料复印人手一份,指使拆建公司、评估公司有关人员销毁被拆迁户原始入户测量图和照片,企图让纪律审查人员查不到事实证据。

  第二,熟悉纪律审查方式和流程。谈话第一天接近午饭时间,王某就有意打断谈话,质问审查人员怎么还不给其用餐。事后,据其交代,诸如此类的打断或暂缓谈话企图转移重点的做法,均是其向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亲戚详细咨询所知。

  第三,反调查能力强。王某在网站查询得知,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就怕交代问题得不到真实印证或缺乏一对一证据这两类情况。谈话初期,他主动交代了在拆迁过程中四五笔受贿行为,但经外围调查都不属实。后来,据其交代正是因为他发现审查人员虽然掌握其和拆迁公司串通虚增拆迁评估价格的问题,但始终没有见到旁证,断定审查人员

  手中并无实证可以证明其受贿,于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承认,给纪律审查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最终,在调查人员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一份其签字的存档文件,才突破其心理防线。

  因此,纪律审查中的谈话,一定要在掌握充分有力的材料基础上展开,运用不同的谈话技巧,以期收到最佳效果。

  5、保持清醒,不说“表露情绪”的话

  纪律审查人员要始终保持头脑冷静、镇定自若,与被调查人谈话时,不论被调查人是配合还是不配合,所交代问题是大还是小、是真还是假、是已掌握的还是没有掌握的,都不要流露出倾向性的表情和言语。

  在被调查人交代问题时,纪律审查人员应做到“三不”,即不记录、不追问细节、不喜形于色。要让被调查人从审查人员的言语、表情上捕捉不到任何信息。被调查人员的谈话笔录应由监控室的记录人员认真记录。被调查人在谈问题初期都是试探性的,纪律审查人员要让其在试探中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而迫使其放弃侥幸心理彻底交代问题,而不是“挤牙膏式”地交代问题。

  

  

篇十三: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运用谈话技巧,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摘要: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持续深化“三转”,如何运用谈话技巧,是当前提升案件审查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就谈话的几个阶段、谈话方式、谈话策略展开叙述,总结了几种如何运用谋略取得谈话突破的方法。

  关键词:谈话对象、纪检监察谈话是纪检监察案件审查调查中的重要一环,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审查调查的时效和质量,被调查人在接受审查调查时,由于他们的文化素质、职业、职务、阅历、脾气性格及违纪程度的不同,所表现出的心态都不一样。笔者结合近十年来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经验,从调查对象语言、动作、表情等方面,认真研究、准确掌握调查对象的心理活动,选择合适的谈话方法,对突破案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吃透谈话对象情况,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1.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了如指掌要掌握谈话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如:性格特点、个人生活喜好、与周围同事、朋友相处情况、家庭状况等,才能在谈话过程游刃有余,有针对性地从弱点和个人比较感兴趣的一方面切入,消除对立情绪,引发谈话对象的认同感,最终突破取得实际进展。2.对谈话对象所涉及的案情要了如指掌在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所涉及案情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在掌握一定地信息量后做好谈话预案,要让谈话对象误以为已经掌握了其全部问题,这样会给被调查人强烈的刺激,内心会产生巨大压力,自信感消除,恐慌情绪上升,防御底线就会崩溃,为其如实承认错误打开通道。3.掌握主动,不说“没有气势”的话谈话取证中,常有一些被调查人自恃职务高、关系广、手段高明,气焰嚣张,不配合调查。纪律审查人员切不可在气势上输给对方,审查人员应时刻铭记自己代表纪检监察机关与被调查人谈话所肩负的使命,在谈话中牢牢把握主动,莫失正义之势。二、谈话对象常见的几个心理变化阶段及应对策略1.摸底试探阶段多数被调查人会心理紧张,急于知道和摸清调查人员到底掌握多少违纪违法问题和证据,在谈话中被调查人可能会多次问,“今天你们找我来要说什么问题”或“还有别的问题要我说的没有”,有的被调查人员比较狡猾,对调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以“记不清楚了”来拖延问题的回答,以观察调查人员的态度,或是通过别人来探听虚实,从而采取不同的对策。所以这个阶段,在进行政策教育等攻心战术的同时,要从端正被调查人思想入手,明确态度,但不能漏底。2.对抗相持阶段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谈话环境、气氛稍有适应,被调查人集中全部精力对付调查人员的谈话。另一个当谈话涉及被调查人员违纪问题的实质,直接涉及他的利益,他的对抗心理也达到极点,谈话中可能会出现双方僵持局面。这种情况下,调查人员要注意使用适当的证据和政策教育,从而达到震慑被调查人的同时软化其抗拒心理。3.动摇反复阶段通过前面的接触,被调查人的抗拒、侥幸心理被逐步瓦解,犹豫、动摇的心

  理逐渐上升,此时他想继续抗拒,又怕按证据定性,想认错又怕从重处理,处于这样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之中。这时,调查人员要把握战机,进行政策攻心,并使用适当的证据,从而打消抗拒、侥幸心理,达到全面突破心理防线之目的。

  4.交待问题阶段注意的问题是违纪人员交待主要问题后,可能有些问题还没有交待,这时我们要注意讲清形势政策,打消顾虑,让其尽快彻底交待全部问题。三、如何运用谋略取得谈话突破1.说服教育,保证审查的感染力对违纪人员实施法纪教育时,要摸清违纪人员的性格、脾气、工作性质、文化素养、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经济收入等情况。根据个人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对心存侥幸,编造谎言,企图抵赖,顽固对抗的违纪人员,要通过以“理”导之,以“例”喻之,以“据”示之,使其移除心理防线,主动交待问题;对自己违纪行为悔恨不已,想交待问题又有顾虑,想揭发他人又注重“哥们”义气的违纪人员,要给其有悔过自新的勇气,主动检举揭发他人,争取立功,从宽处理;对法制观念淡薄、满不在乎或避重就轻、极力狡辩、企图蒙混过关的的违纪人员,要耐心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政策,使其认识到顽固对抗的后果,迫使其把问题交待清楚。2.讲究方法,保证审查的合法性违纪人员被审查后,均有不同程度的畏惧和担心,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有的违纪人员对自己的问题拒不交待,甚至赌咒发誓,态度蛮横。对这类违纪人员,纪检干部要审时度势,不可急功近利,强词争辩,更不能进行变相体罚或诱供。要沉住气,耐住性子,用和平友好的社交语言,也可用其它的案例摆事实讲道理,进行循循善诱,以情感人,稳定他们的情绪,把以情感人和以理服人结合起来,从而使他们主动地交代问题。3.仪态庄重,保证审查的威慑力案件审理工作实际上是纪检干部与违纪人员一场面对面的智力交锋、正义的较量。面对“双规”的高压态势,违纪人员心存焦虑,思想矛盾,或闭口揣测,拒不交待,或东拉西扯,避重就轻。纪检干部要发挥执纪者的特殊身份,表现出威严的、居高临下的、刚正不阿的态势。谈话时要庄重严肃,不随便、不轻浮,做到语音响亮,言词合纪合法,紧紧围绕被谈话人违纪线索的构成要素,敲山震虎,旁敲侧击进行,以增强威慑力。4.运用策略,保证审查的高效率违纪人员一旦被组织审查后,有的不是向组织主动交待自己的违纪问题,而是向办案人员讲自己为单位做了多大贡献,讲自己多么廉洁等。面对违纪人员戒备心理,纪检干部要不动声色,细心揣摩他的心理活动,让其虚构谎言,一般违纪人员编造谎言都与其本人的违纪行为有关联,纪检干部要做到耐心、细心、留心,察言观色,思考违纪人员说话的目的,密切注意他的神态变化和反常举止,从而发现疑点,捕捉线索,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环环相扣地追问,适时揭穿其谎言,使其不能自圆其说。最终使违纪人员感到不说不行,把已到嘴边但不想说的问题说出来,从而突破案情。结束语方法都是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所为技巧,就是长期实践工作经验的精华。在纪检监察案件谈话时选择使用什么方法,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来选定,要首先获得有关调查事项的各种信息,特别是被调查人本身状况,涉及问题的性

  

篇十四: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本文分析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思想教育、制度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问题建议

  一、深刻认识“一案双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延伸纪检职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求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贯通纪检和税收业务,把监督执纪集成融入税收管理全链条,既丰富了执纪手段,延伸了纪检职能,又有利于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将有效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需求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加强监督是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保持良好税收秩序的有力保障。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着眼于具体的、微观的税收案件,检视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促使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实现同向发力,增强税收治理能力的需求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能使纪检部门加强与税务稽查、征收管理、政策法规、行政管理等部门的通力协作。既查处已有违纪违法行为,又发现税收制度的缺陷,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打造全要素的税收风险监控格局,有效增强税收治理能力。

  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精准发现案源线索较难

  部分税务干部在稽查、评估、督察中发现问题线索时,怕得罪人,影响同事关系,当“稻草人”,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愿报告、不敢报告,使“一案双查”失去重要线索来源,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调查对象存在抵触情绪

  部分干部没有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虽能够配合检查工作,但大多存在抵触心理,约谈避重就轻,过程拐弯抹角。在对周边同志的调查核实过程中,担心影响正常工作、影响单位形象,不配合调查工作。

  (三)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部分稽查、评估、督察人员由于缺乏纪检业务系统性培训,难以识别疑似线索是否构成违法违纪行为,容易造成触觉不敏锐、分析不深入,造成案源流失。另一方面,在办案过程中,案件内容涉及征、管、查税收执法方面,人、财、物行政管理方面,由于纪检干部税收政策掌握不熟练、业务操作流程不熟悉等问题,不利于案件查处。

  (四)信息沟通平台亟待完善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需要纪检部门与稽查、督察内审和相关税收业务部门以及人事、巡视巡察等多个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合作,联合把脉。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日常信息交流平臺和案件管理系统,协同工作机制不完善,信息互换滞后,导致部门间联系不畅通、不到位。

  (五)外围调查取证存在困难

  一是在调查过程中,部分纳税人思想有顾虑,配合不积极,影响案件调查进度和深度。二是目前法律制度层面未明确纪检人员是否有权限直接进入企业调查取证,也为案件调查带来阻碍。三是所采取的检查手段有限,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

  三、深化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思考

  (一)突出教育强基,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内法规教育、廉政制度教育等,从思想根源上减少税务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思想认识。通过警示教育、案例评析等方式,让干部认识到“一案双查”既是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又是一种有效保护,养成乐于接受监督、积极参与配合的自觉。三是取得各界支持。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一案双查”,使纳税人理解、配合和支持“一案双查”工作。

  (二)突出规范精准,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案件来源上要“广”。纪检部门要主动融入税收业务,确保案件来源广泛、全面。二是在案情上查“清”。加强工作衔接,确保“流程查全、环节查到、证据查实、问题查清”。三是在问题上析“透”。对苗头倾向问题抓早抓小,对可能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坚持深入分析,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四是在案卷上压“实”。进一步规范文书资料,增强科学性和实用性。五是在追责上做到从“紧”。层层压实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好用活“四种形态”。六是在整改上求“实”。对纪检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征管建议,相关部门和税务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措施。

  (三)突出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查前案源发现机制。建立信息化平台,贯通信访举报、稽查评估、督察巡察及风险管理等来源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二是完善查中责任机制。以任务指派、交叉检查为主,根据需要抽调各类专业人才库人才组成工作小组,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三是完善查后改进机制。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强化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

  (四)突出忠诚担当,加强队伍建设要在提升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升政治素养、增强业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强化纪检干部思想武装、理论武装。二是增强斗争本领,纪检干部要主动在重大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在大风大浪中长才干、壮筋骨,锤炼斗争意志。三是建立“一案双查”专业人才库,提升纪检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经常开展双查实战练兵和岗位比武,增强干部综合能力。参考文献[1]张一培.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的实践与思考[J].税务研究,2019(12).[2]胡燕.同步防控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探索[J].税务研究,2018(10).[3]王江波,蔡泽.“一案双查”实践中的问题和对策[J].廉政文化研究,2017(2).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十五: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审查调查谈话常用八大策略

  谈话工作到底有没有具体的方法策略?肯定有。方法策略服从和效劳于谈话目的。在长期的审查调查工作实践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被谈话人,不仅要精准把握他们的特点和心理,还要严格遵守纪律、法律规定,注重综合施策,确保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1政策攻心法政策攻心是审查调查谈话的根本策略方法。它是指在调查研究的根底上,通过政策教育的方式引导和促使被谈话人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核心是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唤醒被谈话人的初心,向被谈话人宣讲宽严相济的政策,分化瓦解涉案人员,加快办案进程。由于被谈话人的社会经历、心理状态、性格特点、错罪轻重以及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各不相同,面对谈话的思想活动十分复杂,而且在谈话的不同阶段,会不断开展变化。这就要求谈话人随时注意分析和掌握其思想动态,有的放矢进行政策教育,不能泛泛而谈。宽严相济的政策包括宽、严两方面,该宽那么宽,当严那么严,不是宽大无边,也不是严之无限。要讲得全面,注意分寸,不言过其实,不脱离纪法规定;不能给被谈话人“许愿”“打保票”,不利用所谓政策搞变相诱供、骗供和逼供;要正确区分对抗审查调查和自我辩白的界限,对于被谈话人提出的有理有据的反证,事关错罪有无、错罪轻重的申辩,要耐心听取,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视为“对抗”,横加指责。否那么,不仅不利于教育和挽救人,还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给出的政策,必须是明确无误的,可以落到实处的,否那么就会失去公信力,这是得不偿失的,而且也与我们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

  2证据提醒法在审查调查阶段,我们应珍惜每一份证据,不是必要时不宜轻易使用,尤其关键的“炮弹”“底牌”更是如此。必须选准最正确时机,一经抛出,务求必胜,发挥证据的最正确效应。使用证据较为适宜的时机,主要有以下五个:一是在是否交代犹豫不决时。采取审查调查措施后,被谈话人思想波动较大,对于是否交代、是否如实交代,往往处于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状态。这时,如果能够抓住时机,及时使用证据,就能使被谈话人清楚我们已经证据在握,只有交代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从而封堵其退路,促使其向坦白的方向转化。二是在露出破绽竭力掩盖时。当有的问题被揭开,或有关事项暴露时,谈话对象便竭力编造谎话,进行掩盖。这时,如果能够及时出示有关证据,便可以击碎其梦想,促使其彻底放弃幸运心理,交代问题。三是在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时。谈话对象交代自相矛盾,是其在畏罪心理支配下,不愿交代相关问题,而又想编造事实蒙混过关,由于心绪紊乱,前后矛盾,顾此失彼,不能自圆其说。此时,假设能及时使用证据,必能促使其如实交代问题。四是在心存幸运避重就轻时。虽然案情已有突破,谈话对象能够交代局部问题,但仍心存幸运,避重就轻,企图以交代小的问题换取“好的认罪态度”,从而隐瞒重大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此时使用证据,便能撕掉其伪装,使其认识到:我们不但了解其已交代的问题,而且对其未交代的问题也了如指掌,只有全部交代才有出路。五是在自恃有后台死顶硬抗时。有的自恃后台硬、关系广,依赖极强的幸运心理,死顶硬抗,气焰嚣张,矢口否认存在任何问题,还有的不但否认自己有问题,还向谈话人大摆“政绩”与“功绩”。遇到这种情

  况,要充分准备,周密分析,确保一举打掉其嚣张气焰,使其陷入被动,无力对抗。

  3情感谢化法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再狡猾、顽固的谈话对象,也总有情感上的弱点及痛点。对有情之人、良知尚未完全泯灭的人,“感情牌”是有用、有效的。比方,对组织的感恩之心,对父母的孝敬之心,对配偶的愧疚之心,对兄弟姊妹的扶助之心,对子女的呵护之心,对朋友的义气之心等。在谈话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激发、保护和引导其向善的一面,压制其趋恶的一面。一般来说,一个有良心的人,对党多年以来的培养,都会心存感恩之心、忏悔之心。哪怕他残存的只有一点,我们都不应放弃,都有做工作的余地。如在某专案中,谈话对象顽固对抗了四十余天,在其原领导屡次出面,给他写信、做工作的情况下,他深刻地感受到,对于他这样一个有罪之人,组织并没有抛弃他,而是反复耐心地启发教育,给他指出出路。最终,他选择了配合组织调查。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戒之以法结合起来,如果晓之以理、戒之以法离开了动之以情,就容易成为空洞的说教;而动之以情离开了晓之以理、戒之以法,就不可能使谈话对象明辨是非善恶,提高思想觉悟,认错悔罪服法。

  4分化瓦解法通过利益关系结成的同盟外表上看起来十分牢固,实际上最为脆弱。一旦打破了这种利益关系的平衡,顷刻之间就会变成“筛子”,到处都是漏洞。血缘盟、利益盟,在自己的切身利益面前都会变得一文不值。最关键的是,我们要找到、找准他们之间利益的痛点。对于事前有过共谋、事后经过串供的利害关系人,或者利用他们担忧自己成为“替罪羊”而受到从严处分的心

  态,或者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瓦解他们之间订立的攻守同盟,从而让其如实交代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另外,对于共同违纪违法犯罪,可以利用同案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和相互不信任感,进行分化瓦解,重点突破。如果同案人之间有攻守同盟,那么应在分别谈话的情况下,抓住他们相互之间在口供上的瑕疵、矛盾和漏洞,适时予以揭露,各个击破。5换位思考法谈话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心理对立到心理相容的过程,从心理相异到心理趋同的过程。要想被谈话人听得进去,配合组织开展调查,搞对立是不行的。首先换个角度、换个位置,站在对方的处境和立场上思考问题,然后再与他进行对话。让被谈话人清楚组织是为他好,并没有彻底否认他的过去,还关心着他的现在与将来。过去的成绩当然可以适当予以肯定,现在的表现也要视情加以鼓励,对于将来的出路,我们也必须予以指明,以让被谈话人作出正确的选择。对此,我们要引导,要帮助其选择配合调查而不是对抗调查的路。当然对其错误,也必须毫不模糊地指出,并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释明。但无论肯定还是否认,都要掌握在被谈话人此时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把握好一个度,循序渐进,从而促使其从对立逐步走向配合。

  6心理引导法谈话的过程是一个心理战的过程。看谁具有更加稳定的心理状态和更强的心理适应能力,更加善于捕捉和利用对方的心理弱点。如,同情心人人都有,但其强弱程度却又有很大不同,如果谈话人的同情心得不到理性抑制,有时就可能被利用。如在某案中,先由两名新同志去和审查调查对象李某谈话,但笔录做出来以后,大家一看就感觉李某在编瞎话。这两位谈话人却说:“李某的态度诚恳,交代是可以采信的。”后来由两位老同志谈,

  几个回合后,李某就败下阵来。反过来,如果我们抓住了被谈话人拒供、假供、试供的心理原因,可以顺水推舟,明确告诉他:我知道你现在想的是什么。对其假话、托词及时予以揭露,并适当给以台阶,告诉他人到了这个地步,为自己打算是正常的,但必须分清是非曲直,不能知错不改、错上加错,在违纪违法的泥沼里越陷越深。总之,心理引导的目的,是要有利于被谈话人向善、向好,而不是向恶、向坏,不能让其走入心理绝望的境地。对于谈话人来说,只要谈话本身不走入僵局,被谈话人愿意听我们说话,我们就要有耐心、有信心,充分信任并给予时机,通过心理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被谈话人思想政治工作。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所谓水到渠成、铁杵成针,所谓不怕慢、就怕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7矛盾追踪法矛盾追踪法是指利用被谈话人在谈话中暴露出的矛盾,结合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在综合分析判断的根底上,追踪、提醒和突破矛盾的一种谈话技巧与方法。相关矛盾一般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被谈话人情绪上的矛盾,如平时能言善辩,现在却沉默寡言;二是被谈话人判断上的矛盾,如其对形势、政策的理解与实际情况的矛盾;三是语言上的矛盾,如前言不搭后语;四是事实上的矛盾,尤其在一些细节上,谎话之下难以自圆其说;五是逻辑上的矛盾,歪理邪说前后不通;六是与其他涉案人员陈述之间的矛盾等。利用矛盾,可以动摇和瓦解被谈话人的抵触心理和顽固态度,使其认清形势,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利用矛盾,首先要抓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要求谈话人必须认真分析相关口供及证据材料,找出并核实足以击中被谈话人要害的矛

  盾点。然后,利用这些矛盾点追踪、提醒被谈话人的问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突破其心理防线。

  8迂回包抄法就是先不急于切入谈话主题,而是先从一些生活琐事入手,如是否有需要向亲属交待的事宜、承受谈话前是否办妥所在单位的交接事项等。在被谈话人逐渐放松戒备心理、能够正常对话后,再渐进问清其简历等根本情况,然后趁势递进,切入谈话主题,使其意识到既然已经答复了前面的提问,如再回避主要问题,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从而只好作出答复选择。也即在谈话中有意识地绕过主要问题,从侧翼追踪提问。这样可以让被谈话人精神不致过于紧张,无意中谈出对案件有价值的情况,或者暴露一些可供利用的矛盾点或者破绽,为最后追问主要问题创造条件。使用这种方法,一定要在充分准备的根底上,有方案有步骤地进行。既要防止暴露谈话意图,又要使被谈话人的答复不离开中心。发问要具体、逻辑性要强,使被谈话人没有太多思考的余地。当把与主要问题有关联的一些具体问题逐个问清楚之后,再选择适当时机,集中力量追问主要问题,使其陷入无法回避、推脱不了的局面,只好老实交代问题。当然,一些同志在办案中还总结了许多可学可用的好经验好做法。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任何经验做法都不是死板的教条,他人的经验做法,只是给我们指引了一个方向、指出了一条路径,我们需要重点学习掌握的,是他们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而不是现成的、具体的经验做法。审查调查实践永远是千姿百态的,谈话对象是形形色色的,对谈话工作的探索也是永无止境的。我们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照搬照抄,而是为了活学活用、学以致用。

  

  

篇十六: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审查调查谈话(本文作广义解释,包括狭义上的审查调查谈话及讯问、询问等)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要手段。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获取关键证据、指导办案方向、提升办案效果。审查调查谈话是谈话人员与谈话对象面对面的交流和交锋,是对谈话人员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知识储备、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的考验。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成为纪检监察同仁日常交流研讨的重点话题。对于其中共性问题的思考和一般规律的把握,有益于从根本上提高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质效。下面,笔者结合实践中的常见问题,从谈话人员的角度谈些体会和认识。

  做好准备工作,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谈话人员,特别是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有时候不知道谈话该从何谈起,不清楚用语是否规范,担心说错话导致谈话失败,这实际上是谈话的规范化和针对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适当学习,从公开出版的审查调查谈话类专著入手,了解谈话工作的基本要求,掌握通常的谈话节奏和规范的表达方式,培养场景把握和逻辑表达能力,并通过自行预设谈话对象的不同反应和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这里的“适当”是指要防止盲目学习、机械套用书本上的内容。二是要形成自己的谈话风格,要在实践中做有心人,多旁听、多总结、多积累,对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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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破的案件,要推演复盘、总结经验;对于久攻不克的案件,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通过对类似案件进行概括总结,有针对性地准备应对策略,形成独具特色的谈话方式。三是要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谈话人员要尽量参与初核工作,谈话前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谈话对象的背景信息和涉案材料,详细分析案件线索反映内容和取证情况,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和步骤,根据谈话取证方向制定谈话提纲和预案,做到心中有数、临场不乱,避免在谈话中陷入被动、偏离主题。

  做实思想工作,有情感有温度

  实践中,有的同志因取证时限、办案压力等原因,往往注重“拿口供”,忽略“谈思想”,谈话工作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缺乏应有的情节铺垫和政治教育,谈话内容生硬冰冷,容易使谈话对象产生抵触情绪,达不到谈话预期效果。无论是哪种谈话,都要善于做谈话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用有情感有温度的语言,促使谈话对象思想转化到位。一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上用心用力,把教育挽救作为审查调查谈话工作的重要目标,从组织培养、家庭责任、前途命运等角度,激发其亲情感、荣誉感、愧疚感,唤起谈话对象的初心,鼓励谈话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促进思想转变。二是要因人施策,结合谈话对象不同特点,在全面详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础上,从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教育背景、兴趣爱好、工作经历等方面选择话题开展针对性谈话,增进了解,拉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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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谈话对象的一些合理诉求,能够回应的尽量及时回应,体现组织的关怀,在短时间内建立信任。三是要保持耐心,急躁是谈话工作的大忌,即使谈话对象一时转不过弯来,也要耐心启发引导,避免言语过激,倾听对谈话对象的解释或辩解,不随意打断,这一方面体现了对谈话对象的尊重,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综合判断案件事实和全面了解对方性格特点。四是注重以案明纪释法,要注意收集更接近谈话对象个人特点或者与谈话对象所涉案情相似的案例,用事实增强审查调查谈话的说服力,举重以明轻或举轻以明重,既给压力又给出路,消除谈话对象的不理解和对立情绪,促使其主动交代问题。

  始终掌握主动,适时调整策略

  有的谈话对象对抗审查意识很强,自认为已经“安排”妥当、备好说辞,因此在面对谈话时,要么谎话连篇“自证清白”,要么谨慎戒备装糊涂,要么避重就轻只讲轻微违纪问题,要么千方百计试探虚实,甚至狡辩、嚣张,这些情况有的单独出现,有的相互交织不断变化,给办案工作带来阻碍。我们讲审查调查谈话要有温度,是指在思想政治上用心用力,但不是一味“好言相劝”,对于不理解、不配合的谈话对象,谈话人员要调整谈话策略,增强谈话力度,对谈话对象进行严肃的教育,批驳其歪理,表明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告知这种不知悔改、对抗组织的行为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必将受到严惩,让谈话对象知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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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戒惧。同时,谈话中要善于运用证据材料,根据谈话情况把握出示证据的节奏,既要层层推进用证据击中要害,又要把证据与政策结合在一起,使其认识到越不交代就越被动,从而在内心产生巨大压力。总之,对于谈话对象的无理狡辩甚至荒唐言论,应当及时回击,当头棒喝,打消其对抗心理。

  培养学习意识,增强储备提高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面对的谈话对象来自不同行业,需要处理的问题既复杂又具体,这就要求审查调查谈话人员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熟练的业务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有的审查调查谈话持续时间长,如果没有知识储备,没有共同语言或行业语言,有些话翻来覆去地讲,很容易形成“车轱辘话”,失去教育感化对方的意义,有时候甚至出现“默默对坐、相视无言”的尴尬场面。因此,我们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注重学习积累,通过夯实理论基础、博览社科知识、深知熟记党纪法规、及时了解社会时事,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要有发现谈话素材的眼睛,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要学会就地取材,注重从身边人、身边事发掘话题和素材,做到既不偏离谈话主题,又使谈话内容常谈常新。

  审查调查实践告诉我们,谈话有规律,谈话无定法。审查调查谈话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实践中值得研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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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内容还有很多,以上研讨的只是部分常见典型问题,不能以偏概全。审查调查谈话工作面对的是各具特点的谈话对象,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人不同、事不同,方法也不同,这就决定了审查调查谈话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法,但背后的规律值得研究并遵循。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要克服纯办案思维惯性,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政策策略运用能力,通过学习、思考、总结、实践,扎扎实实做好每一次审查调查谈话工作,使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篇十七: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16182020年基层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

  16182020年基层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深入到部分县区纪委监委进行调研,查找审查调查工作中干部反映相对集中的相关问题。

  谈话准备不充分方法运用不得当谈话准备缺乏全面性。一方面,没有对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全面了解。谈话人员在谈话前,没有详细了解谈话对象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教育背景、兴趣爱好、工作经历等方面基本情况,无法了解谈话对象性格特征,无法在短时间内建立信任。另一方面,谈话前没有全面熟悉掌握案情。谈话人员在谈话前没有参与初核工作,不了解涉案材料,没有制定谈话提纲和预案,从而无法明确谈话的重点,导致在谈话中陷入被动、偏离主题。

  谈话用语缺乏规范性。有的谈话人员对纪法知识掌握不全,业务能力不够,谈话底气不足,不知道谈话该从何谈起,不清楚用语是否规范,只能简单机械重复所列问题,甚至害怕说错话不敢谈。还有一些谈话人员没有耐心,随意打断谈话,导致谈话对象产生抵触情绪。

  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有的谈话人员因取证时限、办案压力等原因,注重拿口供,忽略谈思想,没有把教育挽救作为审查调查谈话工作的重要目标,谈话生硬冰冷达不到预期效果。同时,谈话人员面对的谈话对象来自不同行业,需要处理的问题既复杂又具体,如果谈话人员不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熟练的业务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容易导致谈话失去严肃性、针对性,抓不住重点、寻不到线索。

  调查过程不细致取证工作不到位身份材料调取不全面。调查人员不注意核实被调查人是否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导致制作法律文书和提出处理意见时漏项。有的案件中被调查人主体身份和

  任职材料调取不全,以及被调查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职务的关联度不够。

  书证使用目的不明确。有的调查人员不了解所需书证的证明作用,本着宁缺毋滥原则,调取了有关或无关的海量书证,反而给证据审查工作带来不便。有的对被调查人实施违纪违法行为的目的、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和后果等要素调取不够充分,没有严格按照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案件来源和调查经过不够清晰详实,自首、立功、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等相关情节的证据收集不够等。

  取证程序方法不规范。书证的调取与物证一样,相关的材料清单必不可少。在具体工作中,有的调查人员只是出具了证据调取通知书,而没有制作调取材料清单,有时会遇到难以调取到所需材料的情况;

  有的调查人员没有在书证的复印件上载明“页数”“与原件相符”等字样,这些不规范问题都无形中为日后核查增加了工作量;

  有的调查人员对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的收集重视不够,对涉案款物来源去向问题的调查也不够充分。

  文书制作不规范法规运用不精准笔录内容不规范。一方面,笔录内容表述不完整。如,出示相关书证时,书证特征表述不具体,以出示合同为例,没有写明合同双方、合同名称、签订时间等。另一方面,笔录制作把握不住重点。如,在制作笔录时,有的调查人员只是把谈话对象的原话进行一字不落地记录,但没有进行一定的提炼归纳,容易导致笔录内容混乱、缺乏针对性。再如,需要对关键事实做多份笔录时,有的调查人员为了省时省力,将已有笔录内容复制粘贴在多份笔录中重复使用。

  文书使用不合规。取证文书模板不同,使用场景也不同。有些调查人员存在取证文书适用混乱的问题。如,在开展监察调查时,应该使用询问笔录或者讯问笔录的模板,但是有些调查人员仍然使用执纪审查的谈话笔录模板,导致相关笔录证据因为不规范而产生瑕疵。

  法规适用不精准。初核报告、立案报告、审查调查报告等都是审

  查调查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报告的撰写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报告的纪律处分条例、法律法规等适用不够精准,有的案件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认定不准确、表述不规范、条款适用不全等现象。

  

  

篇十八:审查调查对象带有抵触情绪

 准确掌握审查调查谈话对象心理

  准确掌握审查调查谈话对象心理谈话,是对人心不人性的深刻把握。弗洛伊德指出:人的根本欲望是寻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人满足其根本欲望的行为一旦叐挫,攻击便成为最原始、最普遍的反响。这就是心理学中“挫折攻击论”的理论根底。谈话对象在趋利避害心理规律的支配下,在强大的谈话攻势下,必然首先呈现畏罪心理,并伴随产生逃避心理、恐慌心理和戒备心理,以及幸运心理和对抗心理等。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也就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

  一、本能的戒备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在身处困境时,都会产生一种尽快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它是不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这种心理的产生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上,谈话双方地位、处境、目的等均丌相同,决定了谈话对象始终处二戒备和警惕状态;主观上,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畏罪心理,害怕叐到追究、处分,出二其自卫本能而产生戒备心理。对此,我们可以首先不谈话对象自由交谈,丌急二触及案件亊实特别是细节。待谈话对象戒备心理松弛下来后伺机而动,适时将谈话引入正题。

  事、自然的抵触心理。抵触心理是谈话对象出二自卫而产生的一种消枀情绪。它是对抗谈话、逃避处分的心理反响。谈话对象出现抵触情绪时,往往会使谈话陷入僵局。对此,我们应沉心静气,丌疾丌徐,耐心不其迚行周旋,在形成相应的交流不沟通根底之后,对其抵触情绪产生的根底迚行有针对性的瓦解,逐步削减、转化抵触心理,有效掌控谈话迚程。

  三、强烈的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谈话对象害怕问题被揭露而叐到追究、处分的一种心理。畏罪心理丌仅直接阻碍谈话对象如实、彻底地交代相关问题,而丏还会派生出幸运心理、戒备心理,以及产生紧张、绝望等消枀情绪。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心理也可能成为其如实交代问题的动机。对此,我们应采叏打拉结合的策略,在严肃指出问题的同时,明确给予其出路,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将其畏罪心理转化为争叏宽大处理的动力源。

  四、明显的幸运心理。幸运心理是谈话对象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反调查措施到位,可以逃避处分的一种自信的心理状态。具有这种心理的谈话对象,在谈话中枀力试探谈话人员掌握证据的情况及谈话能力,以制定防御措施。戒者以守为攻,辩白否认;戒者沉默丌语,守口如瓶;戒者主动还击,寻找谈话人员问话中的漏洞。对此,我们可以直接还击,指出其幸运心理赖以存在的根底已丌复存在,也可以迂回侧击,适时点破,消除其幸运心理。

  五、固执的优势心理。这种心理可能一个方面,也可能多个方面。优势心理是谈话对象过高估计和依赖“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对自己的保护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持有这种心理态度的人一般有一定社会地位,有较为稳固的“关系网”,有的“关系人”“保护伞”可能不案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谈话对象的心理依托。他们戒情绪稳定、态度顽固,对行为后果考虑较多,对“退路”抱有很大希望;戒漫丌经心,注意力集中二其他亊情,丌愿正面答复下列问题。对此,谈话人员应适时给予正面回应,戒分化瓦解,戒直言靠人丌如靠己,促使其重新评估“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的可靠性不牢固性。在其迚入矛盾状态时,打拉结合,摧毁其优势心理。

  六、清晰的底线心理。对具有清醒认识的谈话对象来说,一开始可能会存有一定的幸运心理,但他们更注重二对各方大势的观察、分析和把握。可能迚行一些对抗,但他们会始终把握对抗的度,保持斗而丌破,既丌想承当丌配合的后果,又丌愿轻易“缴械”。因为对抗丌是他们的目的,而只是手段。通过一定程度对抗,摸清谈话人员对其情况了解多少、了解到什么程度,从而确定自己的底线,争叏一个“最有利”的结局。所以,他们往往选择走一步看一步、一步一步往后退、步步为营的戓术。即使那些看起来态度比拟好的谈话对象,甚至是自动投案的谈话对象,也丌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把所有的问题讲清楚。有的谈话对象甚至还讲条件、要政策,企图不组织讨价还价。对此,比拟好的方法就是将计就计、顺势而为,既严肃指出其问题,又给其指出一条明路,一步一步促其选择坦白。

  七、严重的失衡心理。有的人对二自己被查很丌服气,甚至公开叫板,“别人为什么没亊儿”“怎么就我倒霉”等等。这就是失衡心理的典型表现。有的人以为丌止自己一个人腐败,所以一旦亊情败露,组织对他采叏措施,他就有一千个、一万个丌甘心,心态瞬间严重失衡。对此,我们丌必大惊小怪。可以先当会儿听众,让他说。再问他,也许你说的是亊实,但是我们讲的是证据,你说有人也腐败,你可以丼报。现在,我们要听的是你对自己问题的态度不认识,你把自己的问题谈清楚了,我们会给你留下与门时间和时机检丼揭収。只要属实,组织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丌管是谁,丌管地位多高,都将一查到底,决丌姑息。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设置了前提,先谈自己的问题;第事,光嘴说丌行,还得有真凭实据,也暗示我们已经掌握他的真凭实据;第三,亮明态

  度,丌管是谁,当然也包括谈话对象在内,只要搞腐败,就丌会有好下场;第四,坦白交代、检丼立功,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害处。这样就有力、有理、有节地破解了谈话对象的失衡心理。

  上述心理状态,主要是由二谈话对象的个性特征、心理素质、作案手段以及思想意识、成长经历等丌同而产生的,还要根据其丌同的心理状态,因人、因亊、因时,采叏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忌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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