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3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9-29 10:40:03

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3篇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 口腔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制定目标:为提高口腔医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口腔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我国口腔医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3篇,供大家参考。

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3篇

篇一: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

医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制定目标:为提高口腔医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口腔医疗 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我国口腔医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条.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口腔医师职业道德是口腔医师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口腔医师与病人、社会以及口腔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职业道德规范是指导口腔医师进行口腔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口腔医师职业道德规范如下:

 1.尊重病人:口腔医师对病人要充满同情爱护之心,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百问不厌、体贴入微、满腔热诚,对病人极端负责。尊重病人的人格和知情权,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2.努力工作: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口腔医师对本职工作要严格认真,细微周到。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时刻为病人着想,提供对病人最佳口腔医疗方案,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在业务和技术上有帮助他们的责任。

 3.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口腔医学技术发 展愈快,知识周期更新愈短, 就需要在技术上和知识上不断更新,通过继续教育,主动吸收新理论、新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口腔健康作出贡献。

 4.团结协作: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这是口腔医师活动集体协作性所规定的。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和同事间的关系,不应在病人面前毁谤,指责另一位口腔医师。

 5.廉洁行医:诚实对待工作中的失误、差错和事故,要如实报告,坚决及时纠正,不能隐瞒,绝不允许将不合格的修复体应用于病人,防止交叉感染,不危 害病人健康。一定要做到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第四条. 医德教育:

 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 坚持不懈。各医疗机构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 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要实行口腔医师上岗前教 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五条.医德考核:各医疗机构都应建立医德考核和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 核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或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医德考核和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

 特别要注重社会评价,经常听取病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对口腔医师医德考核结果,要做为应聘、提薪、晋升的首要条件。

 第六条.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口腔医师,应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 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 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视情况给予处分。

 第七条.适应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口腔医院、牙科诊所、口腔 门诊部,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口腔科。城镇门诊部和乡镇卫生院牙科,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牙科的口腔医师。牙科护士、牙科技工、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要参照本 规范精神执行。

 第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各医疗单位可遵照本规范精神和要求,制定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及具体办法。

篇二: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

1 - 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一、不准索要“红包”或接受患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准接受患者的宴请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准索要、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试剂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统方费、开单提成等。

 三、医务人员不准在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准倒卖病人。

 四、不准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其他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转诊患者。

 五、不准对患者做不合理的医疗检查、不合理的用药及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准开单提成、向病人推销药品和其他商品。

 七、医务人员不直接收取患者现金,不准重收、滥收医疗服务费用。

 八、不准在医疗过程中违规违章操作。

 九、不准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

 十、不准推诿、拒诊患者,对患者生、冷、硬、顶和推诿。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出具假诊断书、假病情介绍。

 十二、不准工作时间饮酒、玩游戏,穿白大衣外出办私事,不准酒后上岗及在诊疗时间玩手机。

  - 2 - 医院廉洁行医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内外部制约机制,推进廉洁医院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我院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坚持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九不准”。

 二、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德医双馨,服务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人为本,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

 三、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医疗服务。

 四、规范诊疗行为。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五、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严格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和查询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

 六、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

  - 3 - 大额资金使用、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等重点环节监管,做到公开公平、合规合法。

 七、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告知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护患者隐私,体现人文关怀。

 八、杜绝商业贿赂。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拒绝接受医疗器械、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表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确利益;拒绝以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物品或介绍他们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为由,收取提成或回扣;拒绝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

 九、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以上各项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一、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 4 - 三、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四、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六、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八、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篇三: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内容

师库尔勒医院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 树立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规范全院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 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类医疗缺陷及纠纷发生,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及实施办法》、 《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医德医风规范 (一)

 全院职工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把“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弘扬 “廉医、诚信、 为民” 的名医精神。

 (二)

 遵守各项工作操作规程, 而且必须做到:

 1、 工作人员上岗一律佩带胸卡, 要求服装整洁, 举止端庄, 态度和蔼, 语言文明。

 2、 在工作中诚实敬业, 尽职尽责, 尊重科学, 技术上精益求精。

 3、 按时到岗, 主动热情地为患者服务,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隐私权、 选择权等权利, 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4、 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 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 在医患沟通时,应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能够理解的语言。

 5、 为患者提供整洁、 优美、 舒适、 有序的就医环境, 把“以病人为中心” 落实到每一个医疗环节。

 6、 医务人员彼此尊重, 科室间相互支持, 同事间团结互助。

 (三)

 廉洁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及医院规定, 不以医谋私。

 具体要求如下:

 1、 医院职工对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钱物、 宴请和各种消费活动应婉言谢绝, 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属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

 2、 医院任何人员不准接受医疗设备、 医疗器械、 药品、 试剂等生产、 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临床促销费、 宣传费、 转诊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 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严禁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 严禁为药品生产、 经销单位登记、 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

 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临床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赠药和药品试用。

 3、 医务人员转诊服务对象应通过医务处。

 不应私自转诊服务对象, 不允许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 收受钱物。

 4、 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进行合理检查, 合理治疗。

 不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 自立分解项目收费、 提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

 5、 医院职工严禁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

 6、 医院职工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索取、 收受各种不当利益。

 7、 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科室不准私自收费和设立“小金库”。

 8. 不准使用假劣药品, 或生产、 销售、 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 医德医风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

 组织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 院长、 书记任组长, 副院长任副组长, 由综合办、 工会、 医务科、 护理部、 财务科、 医保科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

 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 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卫生部、 兵团、师卫生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制定我院医德医风规范和医德医

 风建设工作方案; 监督检查医德医风规范以及相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监督整改结果; 落实奖惩规定; 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2. 医务科职责:

 建立医药技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 承担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 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制定工作操作规程; 监督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 规章、 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 对全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对有关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及时向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反馈。

 3、 护理部职责:

 建立护理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 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 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制定工作操作规程; 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 规章、 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对有关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每月对住院患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 并进行统计、 分析、 归纳、 整理, 向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反馈。

 4、 医保科职责:

 宣传、 贯彻、 执行州、 师、 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 不合理治疗、 不合理收费等情况进行登记, 向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反馈相关情况。

 5、 综合办、 工会:

 定期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发挥各自优势, 形成工作合力。

 综合办:

 把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同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救死扶伤、 治病救

 人的优良传统教育。

 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拒收“红包”、 回扣的情况以及收到的表扬信、 患者批评意见等进行统计。

 工会:

 注意发现和挖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医务人员及好人好事。

 6、 财务科:

 建立财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 宣传、 贯彻、 执行有关物价规定, 加强价格管理, 负责对医院各科室执行物价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患者提出的有关物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对违反物价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及时向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反馈。

 7、 各临床、 医技科室应定期征求患者意见, 设置意见簿, 对能够整改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由科主任每月汇总病人意见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报医务科、 护理部。

 三、 考评方案 (一)

 考核办法:

 1、 实行院、 科两级考核制。

 科室考评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 护士长任副组长, 全科医务人员为组员。

 科室考评小组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全科医务人员进行自查, 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记录; 医院每季度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结果与工资挂钩。

 2、 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每人对照医德医风要求自我评价, 再由院、 科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分别评评, 并存入个人档案, 作为晋升、 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3、 通过医德医风监督、 举报电话、 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监督、 举报电话:

 2076299 (二)

 考核对象:

 全院正式职工 (三)

 考评标准:

 评为优、 良、 一般、 差四个等级, 优不超过

 15%。

 (四)

 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并与职工的晋职晋级、 岗位聘用、 评先评优挂钩。

 凡医德医风考核不及格的, 均实行一票否决。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 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 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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