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3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9-22 15:45:03

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3篇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 2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3篇

篇一: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

2022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等 4 类重点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以解决全县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把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等 4 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目标任务

 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

 县本级支持的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目标。结合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和乡村振兴行动等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巩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 2022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仁椤同志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包括会议召集、任务分解、项目推进、督查通报和情况汇报等。

 四、保障范围、改造要求和补助标准

 (一)保障范围

  1.农村房屋安全等级认定为 C、D 级危房或无房户。

 2.保障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或其他困难户。

 (二)改造要求

 1.3 人(含)以下户建设标准为 80 平方米/户;4 人(含)以上户建设标准为人均面积不超 25 平方米,户均面积不超过150 平方米/户,超建面积控制在 5%以内。

 2.修缮加固户:认定为 C 级危房的,在采取加固等措施下仍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拆除重建,补助按修缮加固标准处理。原为砖混平房在未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情况下擅自拆除重建的,在申请危改补助时一律评定为修缮加固。

 3.异地新建户不得在耕地红线内建房,且必须拆除原危旧房后再予以补助。

 4.新建房须符合农村房屋管控相关规定。

 5.新建房必须安装好外围门窗和水电、卫生间,达到可入

 住条件。

 (三)补助标准

 1.拆除新建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按 26000-30000元/户执行;其他困难户危房改造补助按 15000 元/户执行。

 2.修缮加固户:四类重点对象补助 9000 元-21000 元/户,其他困难户参照执行。

 3.以上补助标准同一户遇到多重身份的,以最高档补助为准;异地新建的需截留 3000 元保证金和 2000 元的奖励金,待完全拆除旧房后再补发保证金和奖励金额。

 4.建材涉及二次运输,且距离在 100 米以上的,可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共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酌情追加补助。

 五、资金筹措

 (一)四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和市级补助资金共 40 万元,缺口资金从历年结转解决。

 (二)其他困难户危改补助资金 60 万元申请列入县本级财

 政预算资金解决。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2 年 3 月底前)

 各乡(镇)做好危房等级评定、申请户汇总、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制定本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22 年 4 月—2022 年 9 月)

 2022 年 4 月逐步启动项目建设,2022 年 6 月底前全面开工,2022 年 9 月底前基本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水电和卫生间,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即视为竣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2 年 9 月—2022 年 10 月)

 各乡(镇)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乡(镇)级竣工验收,通过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达到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各乡(镇)要于 2022 年 6 月底前全面开工,2022 年 9月 30 日前完成危房改造户的竣工验收;市级主管部门于 2022年 11 月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危改交叉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调,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⒈县直部门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和确定危房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各乡(镇)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危改综合业务的培训工作。整合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强化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筹措县本级配套资金,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县民政局:协助县住建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

 管理工作。负责核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军(烈)属的身份。

 县移民局:负责配合县住建局对危改申请人是否已享受移民搬迁安置户政策进行核查、评定。

 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为有危改需求的贫困户出具证明材料。

 县残联:做好农村残疾人困难家庭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为有危改需求的贫困户出具证明材料。

 县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并核实危改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户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

 县公安交管大队:负责配合住建部门核实危改户的车辆登记情况。

 县人社局:负责配合住建部门核实危改户的社保缴纳登记

 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核查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思想动员、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本着“渠道不改、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整合财政、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乡村振兴、林业、水库移民、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形成资金集中投入的有利局面。按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支持整合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危房改造巩固工作。

 (三)强化服务,确保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包括农民工匠在内的技术培训,整体提高县、乡(镇)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农民工匠的建设技术水平;帮扶联系单位要成立技术指导组,走村入户对危房改造进行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并将每一户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帮扶人),按月开展项目建设及质量和工程进度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保障农

 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监督,安全高效。县审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二: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

三桥至沿渡坝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市县及行业专项规划概况《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提升城市品位,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疏解旧城,提升品质。《渠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规划指出:县城旧城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小区绿地,疏解老城区居住人口。(二)项目情况1 1 .参与主体实施机构: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 2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渠县三桥至沿渡坝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所属领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区位:项目位于渠县天星镇八蒙村、五井村。项目建设期限:36 个月。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总计 1437 户,拆迁面积28 万平方米。初步确定货币化安置 560 户、还房安置 877 户。货币化安置面积 12.6 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 15.4 万平方米,新建周边连接道路4.5 公里,及项目区环境整治、路灯,管网、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改造范围内小区居民未来房屋价值具有显著提高,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并能有效带动闲散人员就业,实现低收入人员增收致富。项目建设期间能直接带动总投资 104,804.00 万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集约的土地通过出让获得收益。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改造范围内小区居民房屋价值增值,大幅度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并能有效带动区域范围内商业投资环境。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是提升居民生活水平进程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可以推进项目区域的城镇化进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渠县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国家相关的要求,着力做大、做强、做优、做美渠县三桥至沿渡坝片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美化城镇环境,完善城镇功能,此项目是按照渠县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的规划改造棚户区,具有综合的社会经济效益。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一)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104,804.00 万元。其中安置房工程建设费用 40,229.15 万元,连接道路及辅助工程 337.50 万元,拆迁安置费用50,424.5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66.15 万元,预备费 2,201.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8,075.20 万元,债券发行费 69.80 万元。(二)资金筹措方案1. 资金筹集情况根据总投资可知,本项目建设期所需资金 104,804.00 万元。其中:(1)项目资本金 35,004.00 万元,占总资金需求的 33.40%。

 (2)发行债券:拟申请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69,8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66.60%。其中:2020 年拟申请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15,000.00 万元,债券期限 10 年。2.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详见下表:四、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一)预期收益1. 项目收入本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土地收入、车位出售、商铺出租。经测算,债券存续期间项目收入合计 195,790.40 万元。其中:车位出售 18,80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 140,400.00 万元,商铺出租收入 36,590.40 万元。

 2. 项目成本经测算,该项目总成本费用债券存续期内总成本费用合计 41,849.26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费 443.25 万元,修理费 146.79 万元,土地出让管理费和车位出售管理费 450.00 万元,折旧、摊销 14,682.42 万元,利息支出 26,126.80 万元。(二)资金测算平衡情况若项目在满足上述资金筹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期收益的的假设前提下,本项目债券期限内:现金流入为 300,594.00 万元,现金流出为 229,850.84 万元,累计净现金流量为 70,743.56 万元。该 项目 总收 益 166 , 670.36 万 元, 计算 期内 还本 付息 总额 为104 , 002.00 万元,收益覆盖倍数为 1.60,项目收益状况良好,可以实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资金测算平衡情况见下表。

 - 5 -资金平衡测算表

 - 6 -资金平衡测算表(续表)

 - 7 -五、项目绩效目标(一)数量: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总计 1437 户,拆迁面积 28 万平方米。初步确定货币化安置 560 户、还房安置 877 户。货币化安置面积 12.6 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 15.4 万平方米,新建周边连接道路4.5 公里,及项目区环境整治、路灯,管网、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时效:建设工期 3 年,债券期限 10 年。(三)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集约的土地通过出让获得收益;有利于改造范围内小区居民房屋价值增值,大幅度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并能有效带动区域范围内商业投资环境。(四)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是提升居民生活水平进程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可以推进项目区域的城镇化进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渠县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国家相关的要求,着力做大、做强、做优、做美渠县三桥至沿渡坝片区棚户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美化城镇环境,完善城镇功能,此项目是按照渠县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的规划改造棚户区,具有综合的社会效益。(五)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等手段,获取满意度达到“良好/满意/80 分”及以上。六、潜在影响项目的风险评估(一)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对于不可抗力风险、施工方的风险、设计单位的风险、供应商的风险、资金落实风险、工程事故风险等影响施工进度的风险。项目相关机构将采取对相关地块所处自然环境进行充分论证;选取有相应

 - 8 -资质、业绩良好、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严格控制设计流程;对供应商的资质、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严格审查;地方财政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项目业主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项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对于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项目相关机构将采取合理的管理模式;全面分析项目自身特点,关注市场变化;形成业主单位财务报表的定期报告制度;设立项目资金管理专户等措施予以控制。(三)影响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对于投资测算不准确风险、利率波动风险等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项目业主适当计入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定期对投资金额进行审核验证、调整;做好现金流监测,充分利用资金、做好还款计划和资金应急管理预案。七、还款保障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 号)规定,本级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本级财政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 号)规定,及时按照转贷协议约定逐级向省财政缴纳本级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资金,由省财政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如偿债出现困难,将通过调减投资计划、处置可变现资产、调整预算支出结构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债务。未按时足额向省财政缴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省财政采取适当方式扣回。

篇三:渠县乡村公路改造计划

风貌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风貌改造实施方案(一):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村庄整合等工作,我镇立足现状,结合自身实际,经党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改造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快改变镇政府所在地的面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是扩内需、保增长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特别是镇政府所在地的改造建设要以提升村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的现代农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净化。全面实现“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道路两侧

 堆放的粪堆、柴草、建筑废料等杂物必须清理;二是村内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设施以及无人居住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三是各家各户庭院里的柴草、杂物、粪肥要整齐存放,禽畜统一圈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窗明几净,院落整齐干净。

 2.绿化。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要统一栽植观赏或经济树木,栽植观赏或经济花草,统一挂置花草盆景。

 3.美化。对村内主街道两侧的墙壁实施美化,统一规范广告的绘制、悬挂和张贴,绘制文化墙、宣传标语和公共标志;

 4.亮化。改造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完善村内主街道夜晚照明情况,对现有的照明设备进行节能的改造,节约使用成本,节约电力资源。

 (二)实施居民改造工程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全面推进互助幸福院建设以解决农村养老难的问题。对于幸福院建设的工作,我镇已进入前期准备状态,通过前期的全面摸底排查,掌握今年“空巢老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实际需要,扩大原有幸福院的规模,完善幸福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如期验收。二是加大危房改造力度,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对危房进行改造,不断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覆盖面,加快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

 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运作,提高质量,严格规范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让贫困家庭真正受益。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镇政府所在地的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连村道路建设,重点是村内街道的硬化。街道硬化不能千村一面,主干道铺设水泥路,确保结实耐用、行车方便,其他街道坚持石板路、灰砖路、石子路等多种模式并举,路面穿插设计美观造型,和周围环境浑然一体,体现乡村特色。要研究使用材料,提高硬化质量。要把排水、照明设施一并考虑,注意统筹安排,避免造成资源浪费。二是抓紧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保障农村用电需求。三是积极推动宽带网络覆盖,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加强适农信息服务开发与推广,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大力推进镇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 2015 年底,在镇政府所在地东村建立文化活动场所,并安装上体育健身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

 子成员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下派干部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政府所在地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责任、奖惩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所在村为直接责任人。【农村风貌改造实施方案】

 (三)广泛宣传发动。镇政府所在地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宣传途径,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创造更好的氛围,取得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后期管理。后期管理是保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成果的关键,要逐步形成村组分级负责、村日常管理为主、农户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制度,明确成效保持责任人落实成效保持措施。

  (五)明确保洁员。各村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保洁人员。保洁人员负责街道清扫、垃圾清运、杂物清理等工作。

 (六)实行督导考核。镇行动办公室将联合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等部门,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在村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级党组织星级管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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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风貌改造实施方案(二):农房改造风貌方案

 农房风貌改造是建设宜居武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展示武隆旅游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打造村容整洁、优化居住环境,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为此,现就农房风貌改造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让广大农户知晓。

 一、风貌改造的总体要求

 在不改变房屋现状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改造成坡屋顶瓦盖屋面,白色翘角屋脊,浅灰色外墙漆,格子木窗,仿青砖外墙漆墙裙、装饰柱,猪肝色线条。

 二、补助政策

 坚持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负责所需木材和砖,其余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房屋的不同结构和体量,分类制定补助标准,报县财政局审定。

 三、实施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涉及农房风貌改造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改造范围内的农户明白风貌改造的总体要求和补助政策以及相关程序。

 (二)农户申请

 村民委员会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由改造农户提出申请,交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本次改造原则上不得将危房纳入申请改造范围。

 (三)审核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村上报的申请改造农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和范围的不予审批,对已确认符合改造条件和范围的不予审批,对已确认符合改造条件和范围的及时报县政府审查备案。

 (四)合同签订

 为保证风貌改造的效果统一,由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专业施工队伍,按照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划分的施工标段,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与农户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组织施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房风貌改造的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风貌改造农户按照合同约定事项积极配合好施工,县建委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六)检查验收

 每一个施工标段内的农房改造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及时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财政、建委等部门按照风貌图集逐户进行验收。

 (七)资金兑现

 根据检查验收合格的风貌改造面积,按照财政审定的补助标准由财政划拔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农户

 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代为结算支付。

 四、风貌改造验收标准

 1、坡屋顶瓦盖面房屋

 屋顶:(1)保持

 农村风貌改造实施方案(三):2015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第 1 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献县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高官乡党委政府对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乡 21 个行政村面貌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

 对农村实施配套改造、整体提升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能否大幅度提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能否巩固和加强,意义重大而深远。

 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迫切需要;是革新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扩内需、保增长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的现代农村。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改革驱动、市场运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今年年底前,全乡 21 个行政村要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除庭院卫生。”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任务,村内要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打造绿化景观街道,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

 2、实施居民改造工程,以刘尚庄新民居示范村为重点,抓配套、提升与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要积极开展外墙立面美化,引导农民进行坡屋顶改造,实现冬暖夏凉、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相协调。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到 2015 年底,全乡完成 540 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3、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 2015 年底,全乡村内主街道要全部实现硬化,全部实行集中供水,低压线路改造全部完成,通讯网络保持畅通。有条件的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鼓励农民增加沼气的使用、采用秸秆采暖,有条件的村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4、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到 2015 年末完成高官中心校翻建项目、完成徐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完成学礼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 2015 年底,全乡每个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 60%以上;每个村建设一个标准化卫生室;加强敬老院建设。

  5、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植树造林,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落户。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对村域范围内的沟渠、坑塘、河道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到 2015 年,全乡村庄绿化率达到 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我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方式,力争全乡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今年全乡重点抓好 6 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 2 个村为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4 个村为经济条件好、班子力量强的重点村庄,2015 年基本完成7 个村庄的改造提升任务。到 2015 年底,全乡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第 2 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 (冀发〔20xx〕1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重点建设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控制搬迁小型村”的整体建设思路,坚持面上整体推进,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加速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升级版的现代农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着眼长远,进行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制定分类型、分阶段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市农村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

 --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既要注重整治村庄脏乱差,又要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既要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关键在县区、基础在乡村、主体是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

 2015-2015 年,按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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