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XX镇“扁平化”管理开展情况发言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3-03 12:00: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XX镇“扁平化”管理开展情况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XX镇“扁平化”管理开展情况发言材料

关于某镇在“扁平化”管理开展情况发言材料

关于某镇在“扁平化”管理开展情况

发言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镇扁平化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XX作为首批市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中得到了市县两级高度重视,2021年,市委和县委将开展优化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交予XX镇,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7办4中心整合为4办2中心”试点,这既是推进XX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考验,也是对我们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巨大挑战。近年来,XX镇立足本镇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和干部队伍实际,不断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在改革中持续凝聚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发展的强大合力,主要做法如下:

一、整合机构职能,完成体系建设“硬任务”。整合直属行政、直属事业以及职能相近、协作密切的辖区部门派驻机构,将XX镇职责归类划分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组织建设及和谐稳定4大模块,严格落实“1+4”管理运行模式,4大模块由镇党委书记统筹抓总,每个模块分别由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牵头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协助分管,同时,根据“4办2中心”运行模式设置班子成员AB岗,机关干部全员定岗定责,并服从模块领导指挥调度,初步实现了整体联动,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二、明确管理权限,疏通基层职责“淤堵点”。一是编制清单厘清职责边界。编制形成XX行政权力清单、XX权力责任清单和XX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明确XX镇119项法定行政权力、187项赋权清单和109项镇级属地事项,并建立XX镇职责准入制度,进一步为镇机构运行“搭桥铺路”,有效促进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二是统筹调度管理派驻机构。对辖区市监、国土、公安、司法等派驻机构制定管理考核办法,从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干部任免、实行双向考评、强化激励机制等方面明确了XX镇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限,将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理顺了条块关系。三是加强沟通强化决策参与。切实加强主人翁意识,要求县级部门及其派驻单位在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事关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时,必须征询XX镇党委政府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我们基层政府功能,切实破解了“看得见管不着”“权责不匹配”等难题。

三、优化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精准度”。一是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完善岗位设置,明确具体职责,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办法,将除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干部安排到“4大模块”合适岗位,实行“一人多岗、统一调配、动人不动编”管理。二是创新执法管理工作模式。统筹环治、市监、村建等执法部门,创新“三化促三变”工作模式,完成“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实现了“一支队伍管全部”“一个拳头聚合力”“一抓到底破顽疾”,我镇综合执法真正实现“九龙治水”变“一家监管”的目标。三是精简为民服务工作流程。全面、系统梳理XX承担的所有行政管理事项和服务内容,选拔14名“惠农政策理解强,群众工作经验强,为民服务能力强”的镇级代办员,全覆盖到村(社区)开展全程代办、服务下沉,明确了程序、时限和质量要求,以精炼管理层次的形式加快了信息流通速率,提高了决策效率,运行机制更加高效顺畅。

实行“扁平化管理”后,XX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成效“四大改革路径”,按照“一心一带两区”发展空间布局,坚持以发展“果林+”特色种植产业为抓手,初步建成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并通过走好“党员微家”、“微信直通车”群众路线和实施“办事不出村”改革,纵深推进了“三治”互融。基本实现了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基础夯实、基层治理提升、干部结构改善,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等目标。但,“扁平化”管理运行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存在管理水平跟不上改革步伐的问题。减少组织层级,的确便于牵头领导直接了解各办、中心的实际运行情况,但无形中加重了工作负荷,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精力有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培训教育,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2.存在上级机关要求与“扁平化管理”运行冲突的问题。目前,乡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等岗位要专职化,组织委员要分管党员发展,上级机关的这些要求与已经实行的“扁平化管理”的运行模式形成冲突。因此我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机关沟通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让专职化领导也能履行“扁平化”管理的其他职责。

3.存在相同层级的沟通出现新的困难。基层事务多、工作人员少、工作人员老龄化突出的情况常年存在,“一人多岗”情况十分普遍,在遇到多项工作同步开展时,分管此类干部职工的相同层级副职领导之间的沟通会出现新的困难,工作调度存在“打架”现象,仅靠干部职工自立、自律可能出现管理失控。因此我们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各项工作职责,让基层队伍多干实事,少干虚事,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缓解“一人多岗”现象。

4.存在赋权不彻底的问题。部分放权部门考虑自身利益和责任承担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现象,如在环保方面,我们发现辖区企业存在违规情况时,不能进行现场处理,要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导致工作开展存在滞后性。同时,权限下放事项增多,相关经费却没有随事划转、随人划转,由于乡镇自身财力不足,赋权工作开展十分困难,况且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专业、多部法规,执法的专业性较强,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人员较少,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且缺乏专业对口人才,难以承担赋予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任务。因此我们建议在相关赋权事项在下放后,要同步下放经费、人员、管理等配套内容,进一步保障赋权工作的顺利运行。

5.存在派驻机构乡镇调度话语权不够的问题。目前,乡镇派驻机构人事、财务仍由县级放权部门管理,导致乡镇在调度派驻机构方面缺少话语权,不能有效监督其发挥职能作用。如在群众建房申报审批工作中,必须要辖区国土所、镇规划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到现场看地,乡镇的同志随时可以下村服务,但国土所工作人员受种种因素不一定随时有时间、按约定到现场查勘,群众不理解的就把怨气都发泄到当地政府头上,不利于改善干群关系。因此我们建议在辖区派驻机构管理上,可以参照财政局模式,将人员划分到乡镇进行统一管理调度,对派驻机构人员真正实现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目标,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6.存在两套机制同步运行的问题。作为“扁平化”管理的先行试点镇,我镇由7办4中心整合为4办2中心,存在着“中层按原7办4中心进行人事任命,实际运行模式却为4办2中心”的问题,未来“扁平化”放开后,可能会出现层级减少导致干部晋升机会减少的情况,因为在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并行、事业人员晋级考核中,均要求担任中层正职才能享受加分,层级减少,只有少数职工能够享受红利,不利于激励干部职工,不利于基层后续人才储备。因此我们建议在未来精简机构的同时,应出台相应政策(如加强后勤保障、提升中层人员比例等),让职级与职务并行、事业人员晋级考核等激励事项同步协调发展,进一步激发调动各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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